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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禍害更甚於SA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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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5月5日】在SARS陰霾籠罩下,全香港市民正合力抗炎,但香港政府卻把精神放在危害人權自由的《基本法》第二十三條上。港府和立法會法案委員會大多數委員不肯暫時擱置二十三條草案的審議工作去與市民並肩作戰SARS,無視自己在SARS事件中的責任和社會、經濟以及政府的危機,反而罕有地於上週六舉行公聽會。大部份發言的團體均強烈反對立法,並質疑政府此舉是否藉輿論和市民大眾注意力轉移而儘快草草完成二十三條立法,以減少反對和憂慮聲音的出現。有發言人士更指出二十三條一旦通過,最終將摧毀香港的人權、法治與「一國兩制」,而且長遠來說對人民的禍害將更甚於SARS!

港府與民為敵

由四十三個民間團體組成的「民間人權陣線」在公聽會上指出,在近二十萬名市民簽名、六萬名市民遊行來表達反對二十三條立法的訴求和憂慮下,政府仍以漠視的態度不尊重民意,強行推動立法,民間人權陣線質疑政府是「與民為敵」,對此民間人權陣線表示強烈譴責。

民間人權陣線又表示,在SARS事件正困擾全香港,政府和立法會法案委員會大多數委員卻完全不肯暫時擱置《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俗稱藍紙草案)審議工作,民間人權陣線質疑,此舉是否藉輿論和市民大眾注意力轉移而儘快草草完成二十三條立法,以減少反對和憂慮聲音的出現。

禍害更甚SARS

民間人權陣線又點出,SARS蔓延,對香港的禍害已經有目共睹;事件中給多民間人權陣線的其中一個重大教訓,就是當一個地方的資訊自由和新聞自由得不到制度保障,人民的知情權便會因而遭削弱,結果可能會造成災難後果。因此,民間人權陣線呼籲香港市民關注二十三條立法的發展,因為損害人權自由的二十三條立法一旦通過,長遠來說對人民的禍害將更甚於SARS威脅!

眾所周知二十三條針對的對像之一是法輪功,香港法輪功修煉者在聽證會上表示,對於特區政府不顧各界強烈反對,一意孤行進行二十三條立法表示憤慨;對於特區政府對香港市民和香港前途缺乏誠信與責任感深表遺憾。

非為國泰民安

香港法輪修煉者還指出二十三條立法幕後黑手──中央政府背後的意圖。法輪功修煉者強調,二十三條立法的根本原則精神是錯誤的。二十三條是在「六四」鎮壓之後,在中央當權者的一再堅持下加入《基本法》草案中的。它所要維護的是大陸極權管治的有效性,而不是真正的國泰民安。

他們又說,草案保留了備受非議的對本地組織的取締機制,這與大陸「國家安全」定性掛鉤的取締機制事實上超出了二十三條的範疇。這個機制將讓大陸的專制集團得以「合法地」打壓不受其歡迎的在港團體,就像是將一個遙控按鈕放到大陸極權者手上一樣,使之得以控制特區政府,肆意壓制在港的異見團體。

法輪功修煉者認為,要是香港市民不堅決制止當政者制訂二十三條惡法,大陸極權者的專橫作風將完全取代香港的法治,故二十三條立法正是香港人權自由和法治沒落的開始。

法輪功修煉者提到,在海外,中國前國家主席江澤民正在以犯下針對法輪功的「群體滅絕罪」而被起訴,香港的二十三條立法,也是江氏極權政權的群體滅絕罪行向香港的延伸。法輪功修煉者絕不希望特區政府成為這種滔天大罪的幫兇。

草案定義不清

另一發言的團體支聯會青年組指出,藍紙草案表面上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保障人民,但是其內容包含了許多含糊不清的灰色地帶,為特區政府鞏固政權、壓制人權留下許多空間,迫使傳媒自我審查,而且把法律和警察淪為政治工具。

至於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發表了長達九頁的意見書,除了批評藍紙草案的內容包括叛國、顛覆等罪名的定義含糊不清之外,還指草案嚴重侵蝕「一國兩制」原則和香港的獨立法律體制,種種跡象顯示此法案將來可能被利用來鎮壓言論和結社自由。

另外,香港民主之聲強烈反對二十三條立法,並譴責港府進行先有預設立場的假諮詢。他們指出,中國有病,香港有病。在SARS肆虐中華之際,當局竟然仍強行透過立法會全速進行所謂的「諮詢」,無論對中國或香港都是一場惡夢,因為封殺言論必危害國家利益。

資訊自由助健康

香港民主之聲認為,開放言論、公布真相,有利人民健康。如今次SARS事件是一場天災加上人禍,因為廣東省地方官員於去年底至今年初一直禁止國內媒體公布疫情,令廣東人民無從防避,卒之禍延全國以至全球。

香港民主之聲還說,港府和親北京的政治傀儡強銷二十三條要保障的不是國家利益,而是當權者(甚至僅僅是地方官員)的安全,免受人民監督和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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