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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非法關押6次,劫持進精神病院1次,非法判勞教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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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5月23日】我於1998年9月開始修煉法輪功。1999年7月22日至今,我因堅持信仰法輪功被非法關押6次,強制送精神病院迫害1次,被非法判勞教三年,經常被當地公安局、派出所、街道辦事處、單位以及「610」辦公室非法審問、搜家、騷擾、恐嚇、監視,被非法罰款4000元。1999年11月單位無任何手續開除了我的黨籍和公職。四年來,江澤民及邪惡幫兇610對我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等手段,嚴重影響了我及家人的正常學習、工作和生活,我堅決控告江澤民及610辦公室犯「群體滅絕罪」,具體證據如下:

一、我於1999年7月22日因江氏集團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到省委上訪,被非法關押1天,最後填了姓名、地址才放人,當天被非法關押的學員約幾千人,隨即遭到公安局、派出所、街道辦事處、單位的審問,搜家,寫「檢查」放棄修煉,交大法書等非法要求。

二、1999年9月9日,我因聽說要非法審判法輪功研究會負責人到北京上訪,在同修家被單位及家屬強制抬回,回家後因拒絕向單位寫「保證」,被停職。

三、1999年10月15日進京向人大代表說明真相,遭到封鎖,就在人民大會堂門前背「論語」被抓,當天我親眼目睹被抓被打有幾百人,上至85歲的老奶奶,下至5歲的兒童。我們被強制關押在北京公安十三處,強制收費每人300元,遭到人格污辱搜身,我們不報姓名,要求上訪,惡警就不讓吃飯。我們就絕食抗議,堅持煉功、背法,惡警派來犯人監視、毒打、謾罵我們,讓我們冬天坐地板,不讓睡覺。有一天晚上,惡警把我們一屋6名大法弟子偷偷押上麵包車的後座裏不讓外人看見,一直到一家精神病院病房前停下,隨即上來2位護士用白布綁上拉到病房強制綁在床上,進行鼻飼,有的被灌得吐了一地,有的被插破血管,吐了很多血,有的被拉去高壓電擊。每天綁在床上不能動,強制打破壞中樞神經的精神病針,吃迷魂藥。大家都被強大劑量的藥物所控制,呼呼大睡。整個病房50─60人的床位有一半是大法弟子,少部份是真正的精神病人。最後只有報了姓名、地址才拉出精神病院。我被省住京辦接走關押在地下室,直到被單位接回,送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罰款3000元。在關押期間,由於藥物作用,使得我四肢彎曲,兩眼發呆,流口水,頭疼,全身僵硬,渾身發抖,最後無法正常行走,無法吃飯,睡覺,外表看簡直就是一個精神病人,不明白真相的人還認為是煉功煉的。在嚴重的精神、肉體的折磨下,單位還不放過,在我神志不清、手寫不成字的情況下,強迫我在一張紙上簽字,後聽說是同意開除黨籍的簽名。在家人背著我治療期間,單位同事通知我已被開除公職,時間是1999年11月16日,沒有人找我談話。捏造的理由是我曠工15天,我一個國家幹部就這樣被開除了,沒有任何法律可言。

四、2000年10月9日,我因散發真相資料被抓,在押往公安局的路上,我跳車走脫,結果摔傷,惡警仍不放過拉去審問,後看我嘔吐,才匆忙送急救中心,在我住院期間,惡警拉走我家的電腦,抄了我的家,電腦是我的孩子學習使用,使孩子的身心也受到打擊。由於我堅信大法,堅信師父,被兩家醫院下達病危通知書的我身體神奇般的好了,於11月9日出院。醫生說是「醫學奇蹟」。

五、2000年12月中旬,我和同修在火車上被強行搜查,夜裏1點多被關押在一車站拘留所13個多小時,非法沒收了我們的大法書籍和有關資料。

六、2000年12月底,為了法輪功不再受到江氏的迫害,我再次進京上訪,再次遭到江氏集團的非法拘捕。在北京非法關押9天,在家鄉非法關押21天,之後由公安局政保科三人將我偷偷押送到省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在這裏我親眼目睹了江氏集團是怎樣欺騙、折磨善良的大法弟子的:

1.這裏有新修的專門關押大法弟子的集中營大隊,還有花園等,表面上給世人造成對大法弟子不像對其他犯人,正是當面一套,背地一套。
2.消磨大法弟子的意志。每天安排做體操,上洗腦課,看污衊大法的資料、錄像,強制幹超體力勞動,星期六、星期天也不放過,目的是不讓你有時間想修煉的事。
3.採取各種見不得人的手段,毒打、折磨大法弟子,有的被折磨致死致殘。經常對大法弟子搜身、搜床,搜查來往信件。安裝監視器,監視大法弟子的一言一行。不能隨便上廁所、說話、走動。強制穿獄服、唱反宣傳歌曲,如有不從,即受毒打、謾罵,採用各種刑具,如上繩、坐老虎凳、關禁閉,利用犯人打大法弟子、包夾,無故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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