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自我,協調配合,在法中修出更大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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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5月18日】一段時間以來,我一直把握不好與同修之間更好的協調配合,儘管我們證實大法的事一直正常運轉,但在一些認識和具體事情上就是協調配合不好,甚至難以溝通,好像每個人在心裏對彼此都裝了一個結,你說這件事這樣做,他就會提出那樣做;你說這樣做好,就有人說這樣做是錯的等等。由於協調配合不好,整體上沒能發揮更大的威力,有時就被邪惡鑽了空子。特別是在我們個別老學員之間,由於對法理認識上的差異,一人一個理,出現配合更加困難的不正常現象,甚至不相往來。

師父在最近幾次講法中都反覆強調學員之間協調配合的重要性,甚至明確指出:「我們如何能夠互相之間配合好、協調好,這是正法對大法弟子最需要的。」(《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既然師父都說「這是正法對大法弟子最需要的」,作為師父的弟子,我們應該怎麼樣才能在整體上協調配合好呢?我感到很著急,對於以前沒有協調配合好我感到很痛心,同時也為解決不了這個問題而感到苦惱、難受和孤獨。我向內找,在心性上找,苦苦的思索這些問題究竟出在哪裏?有時還在想怎麼修到今天大家成了這個樣子,很不對勁,但問題的癥結究竟在哪裏呢?

最近,通過不斷學法,師父的不斷點化,終於有所悟道,原來這裏還有我們要修出的「熔化鋼鐵的慈悲」和宇宙不破不滅的圓容法理。

悟到這些法理後,心開朗了、坦然了、平靜了、更加寬容了。於是,我主動找學員溝通,有一天我與一位老學員坐下來好好地談談心,我首先真心地檢討了自己做得不好的地方,特別是與同修在協調配合上沒有做好的方面,也談了我的悟道,後來她也談到了她不足的地方,彼此坦誠,效果很好,真的感到是在心上在溝通,大家都想著今後我們如何協調配合好,如何走好最後的路。

其實,當我們整體沒有協調配合好時,實際上就是自己的損失,也是大法的損失,是邪惡最高興的事,卻是師父不願看到的事。

1、協調配合是正法整體的要求,放下自我是前提

以前我們在交流時或做事中過分的強調了自己的認識和從自己的角度去看問題,這對我們整體的協調配合造成了障礙。當我們在強調我的這個認識那個認識的時候,儘管這些認識都是對的,但從整體來講,還是加進了太多個人的因素,儘管現在不會像初期修煉時表現那麼強烈,但是法對不同層次有不同的要求,越到後期要求也就越高,所以當我們在強調自我的時候,我們就沒有做到圓容不同層次的法,以及法對不同層次學員的要求;沒有更好地做到對同修的慈悲與寬容,甚至對做得較好的同修可能心裏還有點不平衡,對做得較差的同修不分輕重、場合的斥責;在強調個人的「功績」時,這其中又有好勝心、爭鬥心、顯示心;特別是在中國大陸複雜情況下,又有保護自我的心,即使自己悟不到,也不聽別人的,封閉自己;加上在後期,學員之間在法理認識上差距的拉大,也出現差異。這些就是表現在我們這裏的不能協調配合好的一些原因。

大體上講,就是沒有放下自我。由於各自強調自我認識,在整體上協調配合就可能出現漏洞,就可能讓邪惡鑽空子,出現損失。也由於我們協調配合不好,邪惡在我們之間也製造矛盾,造成間隔。比如,兩個學員本來就僵持不下,有時也想到要溝通,但並沒有真正在法的基點上用心去協調,這時就出現過給同修打電話打不通,找人又找不到,這時想法就來了:他可能對我有看法,連電話都不接,或者這可能是點化我不該與他接觸等等。從而加劇矛盾,甚至乾脆各做各的。

我們應該站在法的基點上正視整體協調配合的問題,這是師父和大法對我們的要求,也是對大法負責、對同修負責、對自己負責的問題,也是我們每一個弟子正在修的一部份,這是對大法弟子的更高要求,對整體的協調配合也是修好自身的一個重要方面。

我悟到,要協調配合形成一個整體,首先要做到放下自我。因為這涉及看問題的出發點的差異,整體協調配合需要我們從全局、集體和他人的角度去思考,而不能過多的考慮自己的認識,就算自己全部是對的,也得考慮到其他同修和整體的情況,每個人都需要自覺地用大法賦予自己的所長去彌補同修和整體的不足。我們放下自我就能寬容同修,才能留出空間讓其他同修的想法進得來,不致於高高在上、固步自封,也才會自覺地去彌補同修和整體的不足;同時,放下自我後就沒有了強烈的個人意識,不帶有強加個人意見讓別人接受的思想,就能體現出慈悲,不會干擾到對方,別人也容易接受意見,也會感受到同修間是在真誠的相助。所以,我們應該在法上去找到自己的不足,在觀念上要轉到:我怎麼樣才能協調配合好同修,我怎麼樣才能協調配合好整體,我哪些方面還沒有協調配合好,而不是以前在個人的基點上,老想到(或在潛在意識裏是這樣)別人怎麼樣來尊重或聽從我的意見,來配合我,以我為中心,老想改變別人不想改變自己,其實這本身就是舊宇宙敗壞後出現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因素。

2、把握基點認識,寬容同修,圓容不同層次的法

師父講:「每個人的境界不同,我現在告訴你們,師父看到有些學員與學員之間的差距已經拉開了。過去是不明顯的,現在已經拉開了,越到最後差距越來越大,所以在認識上肯定是有出入的。關鍵是你們怎麼樣配合好,怎麼樣協調好。」(《在大紐約地區法會的講法和解法》)面對這種客觀上存在的差距,我們怎麼辦呢?我的理解是,把握對大法的基點認識,這是我們的共性。如果偏離了法、不在法的基點上看問題了,那肯定是不對的。但是,如果都是在法上認識法,對於不同層次的認識,我們就要做到慈悲寬容,儘量去圓容不同層次的法。遇到不同認識的時候,不要去評論對方,不要去給對方下結論是對是錯,可以多問個為甚麼?他為甚麼悟到了這樣的法理?他為甚麼這樣做?是不是在法上的認識?一切都以法去衡量。由於沒有強烈的個人意識,思維是開放的,也許就能悟出其中的道理,當然,如果悟不到,也不要在這方面下功夫。主要是不要固封自己,要放下自我,開放認識,要慈悲寬容。

關於對層次的認識,有時我們個別同修中,還帶有常人的好高騖遠或認為層次越高越好的攀比心。由於對層次理解上的不足,有時也使學員之間不能更好地協調。大法開創了宇宙不同的層次,為不同層次的生命開創了不同的生存環境,宇宙中是存在層次的區別。但是,對大法弟子而言,層次更多的是一種相對的概念,因為儘管我們彼此之間存在層次的差異,但我們都是大法直接造就的生命,也將會是大法在不同層次和境界中的體現,對於大法弟子來說,是「回家」,回到師父給我們安排的地方,無論在哪裏,那裏就是每個弟子最美好的家園。

最後,讓我們銘記師父的慈悲教誨:「大法弟子作為一個整體在證實法中協調一致法力會很大。無論大家集體做事還是自己單獨做事,大家做的都是同樣的事,這就是整體。都在講真象、發正念、學法,具體上做事不一樣,分工有秩,聚之成形,化之為粒。」(《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

僅個人認識,請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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