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吉林,2002年5月3日被綁架到西果園看守所非法關押,被非法判刑10年。2003年2月到3月,金吉林多次要求和家人見面,看守所無理不讓見。金吉林向看守所提出嚴正抗議,指責他們這種沒有人性的做法。然而,它們非但不讓見,反而由所長王延輝和惡警王振亞給金吉林加戴刑具,名曰「背穿」,就是戴上腳鐐,再把雙手背到後面,用鋼筋做的土銬子勒緊手腕銬住,然後再把腳鐐和手銬用10公分長的8號鐵絲穿連在一起,叫「背穿」,這樣使人蹲不下,站不起來,只能跪著,手腕被墜得生疼,只能側身肩著地,雙腳儘量向後上提,生活不能自理。金吉林被加戴刑具長達5天,手腫得像饅頭,銬子陷進肉裏,手腕糜爛,現在渾身腫爛,不能穿衣服。惡警給金吉林「穿背」的時間是2003年3月25日早至2003年3月29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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