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忠岩被錦州教養院迫害致死一案事實補充


【明慧網2003年5月11日】石忠岩,男,45歲,家住錦州市凌河區安樂里,錦州百貨大樓職工。

石忠岩在工作崗位上兢兢業業,是百貨大樓業務骨幹,在生活中凡是和他接觸過的人都說他是一個好人,心裏總是想著別人,然而,就是這樣一個好人卻在邪惡的錦州教養院受盡精神和肉體上的種種折磨,最後含冤而逝。雖然他默默地走了,但是,他留給人們的是無限的敬仰和懷念。

石忠岩1995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99年4月25日,為了向中央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毅然到國務院信訪辦上訪。

99年7月20日江氏政治流氓集團不斷地對法輪功進行栽贓陷害開始後,他一直不停地為法輪功上訪。99年10月29日,石忠岩又一次進京上訪後,被錦州市公安局綁架,關押在錦州市拘留所,11月14日轉押在錦州市鐵路看守所,56天後,凌河區政法委向其家屬勒索2000元錢後,於12月26日將其釋放。在這期間,由於他堅定修煉,錦州市百貨大樓給其開除公職留店查看一年的處分,然後將其安排到後勤乾雜活,每月只給150元的生活費,除了每月的剋扣外,拿到他手中的只剩一點點。

2000年6月20日,他又一次進京上訪,6月21日在天安門廣場被北京公安局野蠻綁架,錦州市凌河區公安分局和凌安派出所當天就抄了他的家,它們將石忠岩從北京帶回後,非法關押在錦州市第二看守所。在種種壓力和威脅下,石忠岩始終沒有妥協,2000年7月27日被非法勞教兩年,送往臭名昭著的錦州市勞動教養院繼續迫害。

在錦州市教養院,他最初被分到新收大隊,因為煉功,2000年8月1日被分到五大隊強迫參加苦役勞動──挖溝(寬1.2米,長5米),勞動時間每天12小時,有時長達20小時,節假日也不讓休息,收工後還要受到洗腦迫害。惡警和犯人經常對其進行毆打和謾罵,一次將他耳膜打穿孔,幾乎失去了聽力,而且將他的牙打脫落,犯人拿他當跳箱騎。為此他絕食抗議,教養院院長張海平還卑鄙地對其家屬說他不知道打人的事,告訴家屬以後絕不對他動一個指頭。可是,這一句所謂的承諾卻換來了更加瘋狂的迫害。2000年10月2日,為了抵制迫害,他拒絕出工幹活。教養院強迫他從早6點到晚10點坐凳(雙手扶膝,兩腿並攏,身體挺直)不許動,不許說話,而且還要同時播放誣蔑大法的錄音進行精神折磨,並且派四防人員24小時輪班看管,一天只允許上三次廁所。另外,還剝奪了他每月與妻子的接見權,只允許其他家人接見(其妻也是大法弟子)。在家人接見時,總是有惡警看管,不允許他對外說自己受迫害的事。

2001年4─5月間,他拒絕穿犯人穿的馬甲,拒絕坐凳,被惡警長時間用電棍電擊,然後被送到新收大隊嚴管隊迫害,為了抵制迫害,他絕食絕水20多天,每天被銬在鐵椅上強行插鼻飼管野蠻灌食。

2002年6月21日,石忠岩被迫害整兩年,因為拒絕放棄信仰,一次次地被非法加期。在加期期間,惡警們更加瘋狂地對他進行迫害,為了達到它們的目的,惡警們曾經7天7夜不讓他睡覺,只要稍一閉眼,不是用電棍電擊就是用床板打嘴巴,還讓其坐老虎凳。

2003年1月,他不放棄信仰,因抵制洗腦,又被非法加期。此後,再也沒讓家屬與其見面,據家屬說他那時就已經被迫害得十分虛弱。2003年4月21日本是他被非法加期後也應該釋放的日子,家屬在當天去教養院接人,教養院拒絕放人,邪惡地說還要看小分,家屬讓其給一個確定的日期,教養院搪塞說初步定加期20天。

2003年4月25日早6點半,家屬接到教養院電話說石忠岩在錦州市解放軍第205醫院,昏迷。家屬趕到時,石忠岩已經人事不省,渾身上下瘦得皮包骨一樣,赤條條地躺在病床上,雙目大睜,此時,瞳孔已擴散,用呼吸機和起搏器在維持。家屬質問:人為甚麼這個樣給送來?咋瘦成這樣?惡警承認石忠岩在絕食,並給其灌食,同時承認石忠岩是4月24日夜間被送來的。

在這裏我們要問:4月21日家屬去教養院接人,院方根本就沒有提到石忠岩身體虛弱的情況,顯然石忠岩是在最後的日子裏被它們瘋狂迫害的。

2003年4月26日凌晨1點40分,石忠岩睜著眼睛含冤而逝。死後在家屬的要求下,教養院給石忠岩穿上了衣服,急匆匆地將遺體搶走,家屬跟出來時,早已不見了它們的蹤影。據目擊者稱,當時外面火葬場的車早就準備好了,惡警連夜將遺體送到火葬場。25日當天錦州市解放軍第205醫院在死亡證明上寫的是因病「正常死亡」。

石忠岩含冤而逝,種種跡象顯示根本不是患病而死,很可能是被它們灌食導致死亡。家屬帶著種種疑問準備將教養院告上法庭,讓法律給個公正的判斷。在律師接手此案時,非常憤怒地說:教養院分明是草菅人命,一定要告它們。當家屬告知死者是法輪功學員時,律師仍正義地說:不管國家對法輪功有甚麼政策,但是教養院也沒有權力將人迫害死。家屬向教養院提出要求屍檢,教養院也同意,但是只允許石忠岩的妻子和孩子在場,律師不准在場,而且法醫也由市公安局出人。不知道這是哪家的法律條文規定的。當家屬去205醫院取病志複印件時,醫生卻說沒有教養院通知不給。當家屬與教養院協調時,惡警告訴家屬說不給你們病志是怕你們拿去複印上網,可見邪惡的勾當是多麼怕曝光。

沒有病志,下一步程序很難繼續進行,這時,錦州市司法局又來了兩個人將律師私下找去談話,之後沒多久,律師打電話告訴家屬他不能接這個案子了,說是上邊有紅頭文件,同時告訴家屬:錦州市你是打不贏了,你們去省裏告吧!一個正義的申訴就這樣在所謂的「法律」面前破產了。

2003年4月30日10點50分,教養院教育科陳立剛夥同惡警來到石忠岩家告訴家屬準備在11點對遺體進行火化,讓家屬在一個通知上簽字,家屬要看一看內容時,惡警沒讓看,家屬也沒有簽字。最後,惡警在4月30日11點強行將石忠岩的遺體火化。目前家屬連骨灰也沒有得到。

又一個好人離去了,而那些失去人性的惡警依然逍遙法外,但正義的人們都相信行惡者是定會受到天理的懲罰的,首惡江××已經面臨世人的正義公審,他的走卒還會張狂幾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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