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堂堂正正闖出魔窟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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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4月4日】2002年6月初,我和一位同修去看我租的一間房屋,因為那裏放了做大法資料的多種機子,不料被在那裏蹲坑幾天的公安發現,把我帶到縣賓館下二樓的一個房間審問,逼供我交待那些機子的來源。我說我甚麼都不知道。惡警對我又是打又是罵。另一個惡警在一邊偽善叫我交待,說:交待好了,好回家去。還拿相片要我認人。我還是原話:不認識,不知道。惡警發火了,拿起皮鞋打我,拿起賓館房間的文件夾側著打我的臉。二晚上不准閉眼,也沒吃東西。後來惡警也不耐煩了,把我送到一看守所。一進門,看守所會計就說:「怎麼打得這個樣。」

第六天,惡警又把我帶到縣賓館下二樓右邊最頭一間房裏審問,這次審了十天十夜。第一個問題還是那機子的事,第二個問題:拿相片要我認人。我說不認識,那惡警氣得滿嘴髒話罵不停,腳手也不停地打,後來做筆錄的惡警先點出幾件事,1、你到郵局買呼機,2、到商場買灶具,3、煤氣還是你們家的等等。我還是說沒有這回事。這二件事逼了我幾天,後來我說:「你們都要說是我做的,要我承認,可以。但都是你們逼著打我承認的,你要這樣寫。」做筆錄的惡警說:「那怎麼行呢?」此後他們再也沒有問我。

在這期間公安局長提問我二次,想從我嘴裏得點甚麼撈功,但沒有得逞,氣得他罵了我一通,說要把我往死裏關。此後再也沒找我。惡警將我手銬在椅子上動不了,白天將我吊著,腳不沾地。有一次我被吊昏過去了,尿都尿在衣服裏。晚上他們輪流值班,不准我閉眼,眼皮向下他們就朝我臉上潑水,再就把頭髮用繩子拉到他們床上,第二天扯開。我不知掉了多少頭髮。連續幾天他們逼我特別緊,交代甚麼上線、下線的。一天,吃了晚飯後,一科開車的惡警喝醉酒後像瘋子一樣突然進屋,抓住我的頭髮亂打耳光,打得他直喘氣,嘴裏說,你講不講,你不講,我就打死你。我耳朵被打得流血。我手被銬在椅子上不能動,椅子和人都被他拖過來,嘴裏都打破皮了,耳朵也聽不清,打了幾十分鐘。如果不是師父的加持、呵護,如果打的是個常人,那真的會被打死。

在第九天下午,晚飯後,四個惡警喝得醉醺醺地說:今天你再不講清楚,有你好看的,說著一個惡警在我頭上打兩拳。到晚上,他們個個都是肚子痛,整晚上跑廁所。後來被送到看守所後,我就開始絕食。這時其他被非法關押的同修也基本都在絕食中。就這樣慢慢地我的身體一天天瘦弱了,獄醫強行抬我出來灌食。在這期間某省的公安又來認人,當時我是被人背出去的,講話也很費力,他們見我這個樣子,怕死在路上,說這樣帶回去有甚麼用?算了。監獄通知家屬打針,我說沒用。果真吃藥、打針都沒用。

同修每天向警察報告說我不行了,要求治療。這樣在同修多次的要求下,惡警同意送我到醫院檢查,醫生看後說有高血壓、心臟病,做胃鏡檢查,照出來說胃壞了,霉爛了,我知道這都是師父慈悲,讓我儘快闖出這魔窟。果真不幾天,我在師父的呵護下、同修的幫助下、家人的努力下闖出來了。回到家才知道,我放在桌子下面的3300多元錢被縣公安局的六名惡警抄家時搶走了,並逼我家人交一萬元才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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