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布會由法輪大法學員主持 | 原告方律師陳述在江XX的高壓下,德國警察做出了錯誤的行為 | 法輪功學員展示讓江XX一見就失魂落魄的黃衣服 |
法輪功學員展示江XX絕不敢見到的寫有「真善忍」三個字的小條幅 | 學員宣讀Adlon飯店的經理當時的道歉信 | 趙明回憶自己在中國被迫害的痛苦經歷 |
這是江澤民第三次在歐洲引起法庭風波。前兩次訴訟的起因都是因江澤民怕見抗議人群並通過當地警察侵犯海外民眾、人權組織的基本權利,而招致當地民眾、媒體、甚至議員的憤怒。95年原告為大赦國際和99年涉及多個團體權益的兩次訴訟均以判被告違法為結局。英國警察公開向原告道歉。德國巴伐利亞州行政法院當時在判決書中明確指出:「任何政治利益及經濟利益都不能高於憲法。」
針對去年江澤民訪德期間帶給德國的種種不正常現象,德國國家電視一台(ARD)於2002年4月12日晚間以「狂妄:江澤民的獨裁專制在德國土地上」為標題進行了專題新聞報導。報導中說「本週在德國作客的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是一個奇怪的人物。每當他的眼睛看到黃顏色他就犯急。黃顏色是法輪功成員衣服的顏色,犯急是因為這位共產黨人容忍不了任何一種反對意見。越是想躲還偏偏越是躲不過。即使是在德國的領土上,中方也竭盡全力,使他們的國家主席眼不見心不煩。我們電視台駐北京的記者Stefan Nieman 對此早已習以為常。但這可是在德國。」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4/5/341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