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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公安局和勞教所惡警毒打折磨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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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4月4日】我97年修煉了法輪大法,被李洪志師父《轉法輪》書中的法理所吸引,使我明白了怎樣去做一個好人,做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好人。大法不僅使我得到了一個健康的身體,還使我家庭和睦。

99年720邪惡鎮壓開始後,我和眾多同修一樣遭到了江氏集團的迫害。2001年5月21日下午,我發真相資料被村治保主任非法綁架,被610非法抄家,遭縣公安局一副局長帶領的惡警用皮鞋踢、用皮帶毒打(當時有個發真相資料的同修是個醫生,就是這樣被他們活活打死的),我身上穿的衣服被他們打爛了,木地板也被血染紅了。他們打累了又將我送進監獄非法關押,入監時又被毒打了一頓。在監號裏,邪惡犯人逼迫我頭頂地倒立、背寶劍等體罰(將雙手一上一下地反背銬上,還塞上一塊紅瓠和鞋子),連續幾天日夜折磨。後來被惡警五六次非法提審,見我仍不說出資料來源,又將我換了幾個號子,還關押到黑號子裏去受體罰。2001年8月的一、二號,他們通知我被判了勞教,並發了勞教書,此後我完全與外界斷絕了一切聯繫。生活用品都沒有,幾次向警察要求打電話給家裏,因沒錢送禮,他們都置之不理。

2001年8月9號我被送往勞教所。一到這裏就被脫光衣服搜查,家裏送去錢物也被惡警侵吞。在那裏,惡警強迫我背誦70條,我不背,每天晚上被罰站軍姿,進出門要打報告,稍有疏忽就遭吸毒犯人的毒打,打昏了,他還說,幹部看得不順眼的,我就往死裏打,打死了有隊長撐腰。我被逼迫站軍姿,一站就是四、五個鐘頭。他們還隨意想罰你就罰,挖牆挖角等。每天還被強制勞動十三四個小時,沒完成任務的差幾多賠幾多,有的人辛辛苦苦勞動一個月還要家裏出幾百元錢給勞教所。家中送去的錢物惡警也要侵吞。

記得第一次家裏送東西來,我發現少了一個袋子,問惡警隊長,惡警隊長問我裏面有些甚麼?我說牙膏、牙刷,還有雞蛋等。他問是不是茶葉煮的?我說是的。他說這都是身外之物,丟了就算了。其實呢,他們惡警們正在吃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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