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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王村勞教所的見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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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4月3日】在王村勞教所內,獄警為了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先是偽善欺騙,高壓洗腦。開始惡警不直接出面,由猶大們灌輸自欺欺人的謊言。步步緊逼,對堅定修煉者,不許睡覺、隔離、禁閉。每天由猶大們三至四班輪流看守,每班二至三人,並灌輸謊言。誰一打盹,就有兩人架起來在走廊來回走,有的猶大,用東西戳大法弟子的耳、眼等。有的法輪功學員被打罵、罰站,關在禁閉室內,用膠布粘住嘴,雙手背銬在窗櫺上進行折磨,傳出聲聲慘叫。

對仍然堅定信仰的大法弟子,惡警開始輪番酷刑威逼。大法弟子手腕被長期綁銬被勒破、腫大,有的麻木長時間無知覺。有一名法輪功學員,猶大們不讓他上廁所,尿了褲子,惡警罰他長時間坐在有尿的地上,毛褲都濕透了,猶大們還經常打罵他。有一次,把他和另一學員弄進廁所去打。不讓家人接見,不讓打電話寫信。

為了逼迫違心寫了「保證書」的人徹底放棄修煉,惡警反覆逼迫看誣蔑大法的錄像、攻擊大法的書籍等。天天逼迫聽猶大們散布邪悟歪理,逼寫各種各樣的「認識」、「小結」。

所有人的進出通信、電話打給誰、與法輪功學員有何關係、日期都詳細登記,進出通信都有隊長查看。

大約從2002年8月之後,每月一個人只許接見親友一次,家屬住宿每天60元,伙食昂貴,裏面物價要比外面貴得多,每床被子200元。還不讓堅定的法輪功學員洗澡。在監視器下的走廊內吃飯,那菜不管味道、份量、甚麼樣,反正都叫「菜」。蘿蔔苗在水龍頭上沖沖,撒點鹽,便是上好的菜。幹活有時要幹到晚上11點多。

猶大名單:
宋維中(膠東口音大班長)、宋常龍(煙台大學中文系)、於海勇(29歲,海陽縣教師)、宋佔元(冠縣)、紀西同(曹縣)、劉洪東、郭洪良、王鳳曉、朱學志
幾個惡警的警號:3731210;3731215;373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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