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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西焦派出所酷刑:夾手、踩腳趾、木棍打臉至變形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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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4月27日】我是96年得法的。五套功法給我力量和祥和,讀《轉法輪》讓我的思想變純淨了。法輪大法給了我人生的指引,並告訴我如何做一個真正的好人,以真善忍為生活準則,做事先想到別人,出現矛盾向內找。我明白了人生的真正意義,感謝師尊的慈悲普度。

以前我患有高血壓、氣管炎、肩軸炎、腰腿疼,修煉法輪大法後全部消失,親身體驗到了大法的神奇。我感到修煉法輪大法是莫大的幸福。

這麼好的師父和這麼好的功法怎麼能隨便讓人誣陷呢?我要為師尊、為法輪大法說句公道話。我懷著對政府的信任,和另一位功友來到北京,在天安門,我們舉起橫幅,道出心裏話「法輪大法好」。便衣警察瘋了一樣搶走橫幅,把我們推進警車,關在天安門派出所的鐵籠子裏,不讓吃飯喝水,不讓上廁所。石家莊駐京辦事處將我們拉到駐京辦事處,非法上手銬,並沒收所有錢財,把我們送到西焦派出所,不讓吃飯,讓我們面牆而立,不准動,一宿進行體罰。第二天下午約6點鐘,每人一間屋開始非法審訊,三個警察對一個人,開始實施江××的「政治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打死算自殺」的政策。副所長翟某、還有姓郭的片警,對我拳打腳踢,把我推到一間屋子裏。先是背銬大約一小時,打耳光無數,接下來是飛機銬約一小時,不斷提銬子。在這期間還在手指縫裏夾鉛筆和圓珠筆,接下來揪頭髮,四個人搖,踢小腿迎面骨,踩腳趾,用1.5寸見方的方子木一米長掄開了打。就這樣連續打了約6個小時,直到打得我的臉變形、腫到茶碗大小呈黑紫色,因沒有拍照下來,可功友之間可以互相證明。參與酷刑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警還有副所長吳建國,楊姓惡警等。打完後,惡警怕別人知道真相,不讓家人探視,沒有人身自由,這樣一個月後,西焦派出所惡警向我家人索要一萬元人民幣,飯費索要400元,並威脅家人,如果不拿一萬元就不讓我家人上班,送款後才讓回家。

以後派出所、居委會人員經常到家裏騷擾,使我的家庭沒有了安寧,家人也跟著擔驚受怕,飽受精神上的壓力。記得一天晚上,只聽門鈴一陣響,我從貓眼一看,三個警察在門口,又打電話,又按門鈴,我沒理他們,一直到凌晨3點多鐘才罷休。我只得在凌晨離開了家,開始流離失所的生活,逼迫得我家妻離子散,有家不能回,風餐露宿有半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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