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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惡警在地下室晝夜折磨我

——回顧1999-2001的一些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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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4月2日】99年9月底我到北京上訪被非法關押3天,後押送回當地非法拘留15天。每天強迫加工方便筷10多小時,不幹完不准睡覺,還要自己交伙食費。

第二次我又去北京上訪,被關10多天後押回當地看守所,非法關押24天。罰款5000元,家人只能付3000元。駐京辦惡警在我們回來前,把我們身上的錢全部非法搜走,欺騙說回來後還,其實後來全部被它們私吞了,有幾千元。我一個人就有近1千元,伙食費還讓我們自己付。

99年10月公安夥同市公安把我綁架關押1週,後被押往看守所非法關押40多天。每天強迫勞動10多小時,後又被遣送站非法關押40多天,伙食很差還要每日交20元,和犯人關在一起。後因我不放棄修煉被非法判勞教1年,勞教期間加工出口產品等,超負荷勞動最高達20個小時。大小便時間統一並限時,受盡人格侮辱。

2001年在北京,我正走在路上,被一黑色轎車跟蹤並抓捕,惡警勒住我脖子往轎車裏拖,蒙著我的頭用力往下按,我難受的小便都失禁了。轎車開了1個多小時,被蒙著頭拖到一地下室,後來才知道是安全部的秘密審訊室,不准睡覺。我連續3天不報姓名,它們搞來了勞教所一幫惡警及被洗腦的十幾人進行圍攻,後又轉到另一處。惡警勞教所副所長還有2個女惡警也是負責人,帶了一幫猶大把我雙手銬在座椅腿上,不能直腰,24小時不准閉眼,輪番圍攻,要把人的精神弄到崩潰的地步。前後20來天,中途我出現昏迷、血壓高、全身神經麻木無反應,送去醫院輸氧吊水等,情況並未好轉,說是要癱瘓了。惡警才打電話叫當地公安來接人,把我帶回後押送到醫院,檢查後說是血壓高、腦微血管堵塞、四肢不靈、出現語言障礙。我堅決不住院,因我勞教期間已被單位開除工職,負擔不起醫藥費,後我兒子寫了保證,才將我保外就醫,監視居住。我帶的2000千多元錢和手機等物品被全部無理扣留。我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

在北京被秘密審訊室關押期間,從它們的問話中得知我的電話被監控,外出還被錄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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