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真信函:給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責任人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3年4月18日】
下載傳真信函:給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責任人(WORD,20KB)

勸告________先生:

你在________對鎮壓法輪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如對法輪功學員的判刑、勞教、洗腦、開除、下崗、扣發工資、任用惡人等都有直接責任。

當前,在中國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及其親屬正以群體滅絕罪把江澤民、610及其幫兇告上美國地區聯邦法院,控方律師已於2003年4月14日順利完成向法庭遞交被告罪證及法律證據的司法程序;大法學員要求司法部門嚴懲迫害參與者,並調查凍結這些惡人及其子女在國外的財產、固定資產等非法所得。2003年3月20日聯合國人權組織接受對法輪功學員迫害負有責任的惡人名單,第一份表上有1萬1千惡人名單及罪行,第二份表是2萬受害者名單及事實。

近一段時間來,關於江澤民在美國被起訴的消息在中國各級政府官員中流傳,一些官員開始「留後路」並私下整理、收集「文件」,以證明自己「無辜」,是被迫執行610辦公室的命令。

我們告訴你這些消息是為了你好,因為你在迫害中所做的一切群眾都歷歷在目。如繼續跟隨江氏集團迫害好人,我們也不排除將你記入惡人名單訴諸法律。我們將根據情節逐步採取勸告、警告、不同範圍的曝光、起訴。請你三思。

希望你在短時間內做出正確的選擇!

法輪大法學員
 年 月 日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