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大法弟子者的下場:欲害他人 反害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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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4月17日】這是發生在遼寧某市的一個真實故事,消息來自一個公安幹警口中。

事情發生在2002年冬季,一日,110警察接到了一個舉報電話,說是在某某地電線桿上有某某法輪功學員貼標語。警察向舉報人要了聯繫電話,並答應待抓到法輪功學員後,予以「獎賞」。

掛斷電話後,警察無奈只好大冷天的出去走一趟,幾個警察來到電話裏所說的某某電線桿處查看,結果甚麼也沒有發現,電線桿上連一點貼撕標語的痕跡也沒有。警察氣壞了,第二天,警察聯繫到了舉報人,說到局裏來一趟「領賞」。過了一會兒,一下來了三個人,原來舉報者是一對約三十幾歲的姐妹和一個男人,一看就不像正經人。三人似乎很得意地來領賞。誰知一進屋,還沒等提獎賞的事,就遭到警察的一頓大罵,三人當即傻了眼。惡警也想抓住法輪功學員來邀功領賞,就接著向她們逼問情況,那姐妹二人一口咬定她們認識兩個法輪功學員。後來警察讓他們三人帶路去抓法輪功學員,三人只好從命,帶著警察們穿街走巷,房前屋後走了許久,愣是啥也沒找著。

因為當時正值嚴冬季節,給幾個跟在後面的警察凍得夠嗆,到最後仍是兩手空空,瞎轉悠了半天,幾個警察怒氣沖天,將三個線人帶回局子裏,氣呼呼地衝她們罵道:「大冬天的害得我們在外邊凍了半天……」。說著幾個警察一齊將三人痛打一頓,三人個個被打得鼻青臉腫,哭爹喊娘,有的打得尿都撒在了褲子裏。三人在被打過程中還說出了實情:原來兩姐妹均是「小姐」(在某酒店「上班」),那個男人是個嫖客。最後三個舉報者又被用銬子銬在暖氣管子上呆了一宿。第三天,警察要她們每人交出5000元罰金,方可放人。事後,兩姐妹的姐姐知道了,跑去與警察吵架,結果也被警察以包庇罪扣留,痛打了一頓後,逼迫交8000元罰金,才算了事。

做了好事得好報,做了壞事遭惡報。為財迷心的所謂「舉報者」們,當你們去舉報那些為救度你們而捨盡一切的大法修煉者們,你們知道自己已選擇了最灰暗的未來嗎?甚至現世報應發生在自己的身上還覺得是「偶然」的,再不及時醒悟,也就沒有未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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