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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法向善身心獲益 依法上訪慘遭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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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4月14日】我於98年12月20號得法。在沒得法以前,因家庭事不順心,造成體弱多病,不能吃東西,神經衰弱不能睡覺,兩隻手全是青色,走一百米就得坐下休息,到醫院也檢查不出甚麼病,家人看到我的身體在一天天的消瘦,都非常著急,我姐姐是煉法輪功的,就讓我看《轉法輪》,開始我是抱著解悶的心,看了兩天就能睡覺了,學了一個星期就能到煉功點學法煉功,一切不正確的狀態全都不知去向。

正當我感激師父、感激大法救了我,使我家庭和睦,過上無病一身輕的幸福生活的時候,以江XX為首的邪惡迫害開始了。99年7﹒20他們迫害法輪功,我們就上訪證實法。租了一輛車,走到石家莊高速公路收費站時,被惡警截住,在收費站,她們監視了我們一夜,被當地公安接回,可出租車司機被罰,多少錢不清楚。第二次買火車票被公安截在車站,監視一上午,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七個人騎自行車去證實法,在走到隆堯時,有兩位被公安截住,被當地帶回。我們幾個也不知走了多遠,甚麼地方,也被公安截住,把我們關到一個過道裏,關了有兩三個小時,叫我們向回走,一路上到處是關卡。

在2000年2月上旬,看電視新聞總理說,有重大事件可以上訪。我們法輪功被迫害是全國最大的冤案。我們十幾個人在2月17日到北京信訪局上訪,可接待我們的是警察。僅僅為了說句法輪功是最好的功法,是教人做好人的,不像電視報紙宣傳的那樣,就被當地公安強行接到看守所,非法關押42天,罰款5000元,飯費420元(我不說大家也知道中國監獄的伙食),被子150元。

到世紀之交我們再次上訪正法,我們一下火車,就被一家私人住宿車拉到東城區的黑店裏,裏邊是便衣警察,強行翻我們的包,又問來幹甚麼,姓名地址,不說就打,把我打的口出鮮血,也沒讓我們住,強行要了100元,也沒有收據。

第二天也就是2001年元旦,我們就去了天安門廣場,到那兒一看,這哪是廣場,真是刑場。有一男大法弟子在地上躺著,惡警用腳狠踩那個功友的頭,邊上的幾個惡警用腳踢。又有一位女同修高舉橫幅喊了一聲:「法輪大法好」,就被惡警拳打腳踢推上警車,我和我姐還有一位同修同時也高呼「法輪大法好」,就被惡警拳打腳踢,還有警棍一起向我們打來,抓著我們的頭髮強行上車,拉到天安門看守所關在鐵籠子裏。那裏有好多大法弟子,有多人鼻青臉腫,我和姐頭上都有包,下午把我們拉到也不知是甚麼地方,關了一夜。

第三天有200多位大法弟子被拉到懷柔看守所。到那以後惡警強行把衣服脫掉,強迫我們把錢交出來進行搜身,如發現誰沒有把錢交出來就給撕掉,當場就有警察等著拾。讓我們說姓名地址,不說就打,強行把我們的外衣、鞋脫掉在雪地裏站,手裏還拿上雪,還讓作飛機式,擺軍姿把一隻腳抬起,誰做得不好就打誰,並且說誰不報姓名打死煙筒冒股煙別人沒人知道。我們絕食抗議,要求無條件無罪釋放,它們就強行讓犯人灌食,也不知灌的是甚麼東西,我們都覺得口乾舌燥,有的大法弟子鼻子流出血,灌完後,還把我們拉到風場凍。

惡警在一次提審時讓我說地址姓名,因不想給地方添麻煩,我不說,就被姓毛的惡警一腳把我踢倒在地,接著拳腳一起向我打來,它口裏還說誰打你啦。把我的手也踢得流血,右肋疼痛。就這樣強行關了十幾天,它們的招也用盡了,最後沒辦法才把我放回家。

大家想想,那時正是農曆的臘月,正是二九天,零下十幾度。我到家後高燒、全身痛,一看兩條腿全是淤血,右肋痛了一個多月甚麼活也不能幹。因多次上訪,並在2001年3月向有關部門反映法輪功的真相,我成了它們的重點監視對像,經常到家騷擾,多至8人,少則兩人,被迫流離失所一年半。這就是江XX所說的人權最好時期。

請國際法庭、正義組織儘快查清元凶江XX及其幫兇對我們犯下的罪行,並將江XX等罪犯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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