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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給向明慧投稿的同修們的建議


    文/大陸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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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網2003年3月3日】向明慧投稿的同修們你們好!你們辛苦了!借明慧一角與可敬的同修切磋幾句。

    一、有時我能看到同修寫的稿,從內容看寫的真好,有的對法悟的非常高(我個人理解),有的存在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1、引用師尊的法不註明出處;
    2、字跡不清很難辨認;
    3、錯字、漏字、白字、注拼音、劃括號;以上種種會無意中給上網的同修增加很多單純文字性方面的工作量,而不能把時間和精力更多地放在豐富組稿內容、提高投稿信息質量、反饋等更重要的方面。每個同修都很忙,我們是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應該多為別人著想,做的更好。寫的體會要觀點鮮明;記敘的時間、地點、人物與事件要交代清楚;文章寫完要認真看一看,如果自己是個不了解情況的讀者,是否能明白文章中所談事實和要點,並引起共鳴。

    二、證據材料一定寫清楚受迫害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或出生年、月)、家庭所在地、工作單位、職務、受迫害事實、地點(能記住惡人名的就把惡人名和犯罪事實同時寫出來)。使我們的證實材料發揮應有的作用。在上網時明慧網會採取應有的措施隱去有關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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