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7月20日早晨煉功,聽說市裏凌晨抓捕煉功人。吃完早飯後,我到省信訪辦要求釋放無辜被抓的學員,兩名公安拿著喇叭對著上訪的人群說:咱們河北省解決不了,你們上北京吧。當時所有火車站、長途汽車站被查封,凡是往北走的車一律被檢查。我騎自行車進京上訪,半路上被定州公安局劫持,在定州非法關押一晚上,7月21日凌晨被送往市公安局,關押一上午後釋放。
99年7月22日上午,坐火車到北京西客站出口處被卡住,關押三小時後遣返本地。在出站口售票員硬是要我們煉功人交雙倍的車費,勒索人民幣78元。99年8月19日村治保會兩人到我家逼我寫不煉功的保證書。
99年10月大隊治保人員經常到我家干擾,我再次進京上訪,在北京昌平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二天一夜,花了200元(說是軍事化管費)。後來被當地派出所接回,在鐵籠子裏呆了24小時後,又被轉押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後又勒索225元。
2000年7月21日,派出所指使我村保安人員將我們幾個煉功人叫到治保會,想關押我們。後來我們走脫了,又一次到北京上訪表達心聲,被天安門分局抓捕。因我們不報姓名、地址,被山東省濰坊駐京辦的公安帶走。在那我飽受痛苦折磨,先是一個女警把我推到衛生間脫我衣服搜身,當他們搜到錢時才停止,現款全部被他們佔為己有。然後他們把我絆倒,揪住頭髮往地上撞,撞的我頭昏眼黑。後上來一男惡警把我摁倒在地,踏上一隻腳在腰上,擰著我的左胳膊,另一男惡警往起搬我的頭和雙腿,來回搬了三次,我差點背過氣去。後他又用穿著皮鞋的腳使勁在我腿上來回踩,我的兩條腿被他們踩得紫黑紫黑的。他們還用燃著的香煙插入我鼻中,堵住我的嘴,逼我用鼻子吸煙,後又用煙頭燙我的嘴唇、鼻子尖、臉,還不停地踩蹉我已黑紫的腿,使我痛不欲生。
2000年10月16日我們本地派出所的惡警誣陷我,把我和我愛人叫到派出所隔離審問。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硬是把我關到鐵籠子裏,呆了三十個小時。
2000年10月18日派出所指導員傳喚我,說市公安局要問話,我一個合法公民就這樣被他們傳來傳去的騷擾。後來我擺脫了他們的監控,踏上進京上訪的路,在天安門城樓前金水橋上被武警非法盤問。因是煉功人不報姓名地址,被惡警王波用帶刺的狼牙棒使勁毒打,打得我們遍體鱗傷,兩腿上的疙瘩半年後才消腫。
2000年11月10日,我帶傷再次進京證實大法,在天安門金水橋前打橫幅,又被關進天安門公安分局地下室,非法關押8小時,晚上把我們轉到北京密雲拘留所非法關押5天,經5天的絕食抗議才被釋放。期間提審4次,恐嚇、威逼,但動搖不了我對大法的堅信。
2001年5月1日早晨,我和另一名功友出外旅遊,因趕頭班車走的早,天還不亮路過某派出所管轄區,被保安人員非法盤問。因是煉法輪功的不叫我們走,非法關押兩天一晚上,被惡警盤問了一整天,又是大聲恐嚇,又是揪頭髮撞牆,又是用膝蓋頂我的後腰。後來把我們送往石家莊市第一看守所,因我絕食抗議,那裏的犯人強行灌食、摳嘴、卡腮、打嘴巴子、用腳踹我,有一次卡住氣管,我差點沒背過氣,真是慘無人道。經過三十四天的絕食,最後身體虛弱,警察才將我送到石市中醫院,交款280元(說是輸液搶救費),才叫家人把我接回家。
2001年9月時隔兩個多月,我村治保主任跟我愛人說要往洗腦班送我,叫我愛人每天交30元,辦一個月,不放棄修煉就勞教。因我沒幹壞事,不能叫他們迫害我,只好離家出走。4個月後,也就是2002年1月26日離春節近了,我回到了家,家裏人不忍心看我流離失所在外受苦,叫我留在家裏,說有事他們擋著。可是好景不長,2002年4月10日,派出所的五個人開著車到我家抓我,幸虧我去交電費沒在家。可是他們並沒有走,企圖在電表滑卡處綁架我,我交完電費回到滑卡處他們將我圍住,我進退兩難,後來在師父的呵護下,我脫離了虎口,又一次被逼離家出走。
2002年12月1日我在功友家,惡警把我和另外三名功友從家中帶走,沒有任何手續憑證,強行綁架。因我不配合他們,四名惡警毒打了我一頓,給我上倒背銬(一個胳膊在上,一個胳膊在下,在後背上銬),中間放啤酒瓶,手銬都卡到肉裏去了,流著鮮血。另外那三個惡警頂我腰,踹我腿,打我臉,打得我兩眼冒金星,右臉腫很高很高,兩眼圈青紫,身體顫抖,心慌得很,兩腿站立困難。後來他們可能是怕我死了承擔責任,都走開了,我趁此機會在師父的呵護下,又脫離了虎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