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2000年12月21日,我踏上了進京護法的列車。第二天下午四點左右,我把條幅塞在袖口裏,向天安門的英雄紀念碑走去,我準備在那裏打開條幅。可是,當我在天安門前走過去的時候,一個高個的警察攔住了我問:「你是甚麼地方的人,有身份證嗎?」我對他說:「你管我是甚麼地方的人,到天安門參觀還要身份證嗎?」那個警察又說:「你說,法輪功好不好。」我說:「法輪功好。」這時我心情十分平靜,一點怕心也沒有。我接著又大聲喊起來:「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還我師父清白。」那個警察一把拽住我的手臂說:「你喊,你再大點聲喊。」我又喊了一遍,本想打開條幅,可那個警察拽著我的手。這時,又來了幾個警察,他們把我推到一個警車上,車上一個警察和一個司機。我開始對那個司機洪法。後來,那個司機說:「我知道你們都是好人,可現在政府不讓煉,我們的工作又是幹這個的,也沒有辦法。」正說著,又上來一群人,警車滿了,警車把我們拉到前門派出所。
我和許多人被關在院裏的大鐵籠子裏。大家素不相識,但卻似曾相識。我們在大鐵籠子裏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我們還一起背洪吟……
後來,我被分流到海澱區看守所。我一進看守所就開始絕食。當時,我所在的監室有23個人,有8個大法弟子,只有我一人絕食,警察為了讓我說出地址和姓名,讓同屋的刑事犯打我折磨我。開始,他們讓我光著腳站在水泥地上,做各種蹲的姿勢。後來,她們又讓我端著半盆涼水站著。有一個姓張的刑事犯很壞,把水潑在我的頭上、臉上。到了晚上,她們還不讓我睡覺,我這樣站了很長時間。後來,沒有絕食的大法弟子都被帶走了。又把我們絕食的大法弟子送到保定的一個縣的刑事拘留所裏。我們一共十個大法弟子被分別關在兩個屋裏。在這裏我仍然堅持絕食。剛到拘留所時,一個頭頭模樣的警察說:「我們這是模範單位,不會有人打你們……」
在這個拘留所裏,我們大家都堅持背老師經文,背《論語》和《洪吟》詩,我們還堅持煉靜功和動功。一次,我們煉功時,一個警察為了阻止我們煉功,打了一個同修。我大聲喊了起來:「為甚麼打人。警察打人了。」其他警察走過來,我大聲說:「還說你們不打人,是模範單位,可為甚麼現在打人,打大法弟子。」
有一天,一個小年輕的警察把我叫到外邊談了一次話。她說:「看你這麼大歲數,挺遭罪的,就說出地址和姓名回去吧。」我說:「我們也不是罪犯,我在天安門說了句:『法輪大法好』,你們就把我抓起來,哪有這樣的道理。」那個警察說:「你的代號是甚麼。」「是E1。」「你已經絕食幾天了。」我說:「今天是第六天了……」
第二天,來了幾個警察叫我收拾東西,我以為他們要把我轉移到別處去。他們說要送我到車站放我回家。我說:「我走不動了。」他們看我真是走不動了,就連拉帶拽把我推上了警車,朝火車站開去。在警車上,警察們開始議論。其中一個人說:「這個老太太已經絕食七天了還能走,真了不起,煉法輪功的人都是超常的人。」有一個警察對我說:「我們科長說了,你現在還剩300多元錢,給你買一張去長春的車票,再給你100元錢,剩下的150元扣下了,如果你不同意,就拉你回去不放你了。」這時,我才相信他們是真的要放我了。過了一會兒,去買票的那個警察回來了。我拿著他們還我的100元錢,跟著他們向車廂走去。
我坐車先到了長春,在長春又買了到家的車票。雖然,我絕食七天了。可是,我仍然像一個平常人一樣,足以見得修煉大法是多麼的超常。下車後,正趕上氣溫下降到-28度。我的帽子和手套被留在拘留所裏。可是,我也沒覺得怎麼冷。
到了第八天中午,我經過七天的絕食抗議堂堂正正闖出了拘留所,回到了自己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