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來不許律師為法輪功做無罪辯護 江獨裁又稱要「審判」美國公民


【明慧網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二日】被拘禁在中國的美公民李祥春的未婚妻符泳青今天說,她3月10日接到美國駐上海領事館的消息,中國方面欲於3月21日以「參與破壞電視廣播」的罪名審判美國公民李祥春。一位中國司法專家稱,大陸99年鎮壓開始後不久即內定所有律師均「不許為法輪功做無罪辯護」。

所有律師均「不許為法輪功做無罪辯護」

這位不便透露姓名的大陸司法專家說,中國至今並無任何法律規定明文說法輪功為非法,但從99年鎮壓開始後不久,所有律師事務所都被告知「不許接法輪功的案子」。這項內部規定應後來「做秀」審判的需要,演變為所有律師均「不許為法輪功做無罪辯護」。

身為電腦軟件工程師的符泳青小姐指出,99年以來在中國對法輪功學員根本不講任何法律,「你只要承認自己煉法輪功就會被抓起來,在這種狀況下,同樣是法輪功學員的李祥春能夠被公正對待嗎?」

李祥春畢業於廣州中山醫科大學,後在美國芝加哥大學獲得碩士學位,隨後又在哈佛大學的一個附屬機構作研究,後來在加利弗尼亞從事中藥生意,現為美國公民。他於今年1月22日到中國大陸探親時在廣州機場遭中國公安拘留。中共給李祥春隨意安加的罪名可能令他面對高達十五年的徒刑。從1月22日在機場被無理拘捕至今,李一直遭受關押,沒有得到接受未婚妻或家人打電話乃至探訪的人道待遇。

趁人之危,玩弄法律做秀

針對這次中共計劃中的「做秀」審判,一位分析家指出,「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法律內涵,純粹是一個法律形式的表演。」中國公安抓捕起訴美國籍法輪功學員,挑選美國正在忙於打仗的時機,很明顯是企圖減低美國政府過問此案的意願和可能,以達到在法庭上「起訴了」海外法輪功學員的這樣一個事實,以阻嚇海外有關對法輪功的人權訴求的聲音。

1999年7月,江澤民違背中國的憲法和法律,通過民政部向全中國人民宣布取締法輪功。隨後近四年來,在中國大陸,有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學員沒有經過任何審判就直接被投入勞教所遭受酷刑和苦役折磨,有600多名法輪功學員已被無辜地迫害致死。應該被送上法庭的是江澤民,而不是被其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這些事實,國際人權組織和美國政府也都有很多記錄和了解。

一位關注法輪功學員受迫害情況的美國律師說,現有的中國法律並不保護人民的基本權利,反過來它是剝奪了人民的基本權利,特別是大批法輪功學員生存和信仰自由的權利。

畏懼插播,「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李祥春在美國加州的朋友張雪容小姐表示,她本人不相信李祥春與電視插播有關,「但是,」她說,「四年來,江澤民集團封鎖了所有的信息渠道,然後全力給法輪功造謠,使很多人受騙、對法輪功產生憎恨和畏懼心態。電視插播其實是法輪功學員冒著生命危險揭露謊言、澄清事實,這是迫不得已情況下採取的和平行為,是非常正義的。」她強調,「在中國大陸那種無法無天的環境下用插播方式講真相,值得世人敬佩,而法律的基點本來應該是主持正義的。」

李祥春事件目前已引起美國社會以及全球法輪功學員的廣泛關注,各界人士正展開各種救援工作。

今天,得到消息的很多北美法輪功學員已經開始發正念破除舊勢力安排,廣泛深入講真相的工作也因此受到激發與推動。

「這是江的個人意志,他想鏟除法輪功」

美國著名的《華盛頓郵報》有記者獨具慧眼,早在99年11月12日星期五就曾發表專欄文章指出:「中國政府動用了成千上萬的警察以及國家宣傳機器對法輪功進行了鋪天蓋地的鎮壓。……然而對法輪功鎮壓的時間越長,政府越難以治制法輪功修煉者。」

這篇郵報文章還說,「對法輪功的鎮壓顯示出中共高層存在著嚴重分歧,極大地損害了中國領導人團結、務實的形像。根據中共內部消息,政治局並沒有一致同意對法輪功的鎮壓,而是江澤民主席獨自要鏟除法輪功。觀察家認為,江澤民之所以要對法輪功及其創始人李洪志進行鎮壓,是因為他認為鎮壓行動會很容易,尤其是當他得知自己周圍的人中有不少是法輪功修煉者以後,更決意要儘快鏟除。」

《華盛頓郵報》的這篇專欄文章還提到,「內部消息來源稱,『很顯然,這是江的個人意志,他想鏟除法輪功』。江對法輪功憂慮甚深,今年9月在新西蘭召開的亞太地區經貿合作會議上,他把攻擊法輪功的小冊子送給與會的各國領導人,包括柯林頓總統。江澤民的這項舉動使眾多的西方外交官目瞪口呆,更加證實了中共領導人閉門造車、脫離實際的事實。」

(鄭岩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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