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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三年多來遭受迫害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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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2月6日】我在1999年7.20以前一直在某公司工作,是單位的骨幹,先進工作者。

1999年7月底,公司總部下達文件,堅持煉功者一個月內將被開除。我於8月底被迫辭職,公司分的一套二室一廳的住房也被公司收回。

辭職後,派出所仍然常來騷擾,片警說公安分局要求他們掌握我的行動,確保我不去上訪。1999年9月底,正好中秋節和國慶節是一天,我要回老家過節,月餅都買好了,派出所所長竟然帶人來看住我,不讓我回家!我說「我沒犯法,為甚麼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你們是執法犯法。」所長竟然說:「我就是執法犯法!我就是不讓你回家。」他們24小時看著我,每個班4個保安人員(2個治保會的和2個鎮政府的),這件事是公安分局和當地鎮政府一起策劃的,計劃非法看押我到10月5日。

9月30日晚我趁他們吃飯時堂堂正正地走出治保會,連夜去了北京。在北京經過8、9天的思考,我決定去信訪局上訪,反映中國媒體捏造事實、栽贓法輪功的情況和我受到的迫害。沒想到各地公安惡警堵在信訪局胡同口,不讓法輪功信訪者去信訪局,並把信訪者扣押在各地駐京辦事處後通知當地派出所連夜來人領回原地。當地派出所的民警領出我後,把我在賓館銬了一個晚上(他說是分局的命令),第二天回到派出所後,在沒有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在關嫌疑犯的隔離室裏非法扣押了我8天,並威脅我把戶口遷回老家,被我拒絕。後來在我拒絕簽字的情況下把我治安拘留了15天。

2000年9月,因為我從網上下載大法書籍被非法刑事拘留了一個月。不知他們為甚麼這麼怕人看法輪功的書籍。公安分局逼著我的家屬交了5000元罰款,威脅說不交就把我勞動教養。從拘留所出來後我到分局要收據,某領導竟然說:「我這麼辛苦,還打甚麼收條。」當時抄家時我包裏的手機和BP機既不退還、也不給收條。

2000年10月,當地派出所以「談談」為由把我從單位騙到派出所,然後送到洗腦班,揚言三個月後不決裂就勞動教養;並要家屬交一萬元「學費」。我絕食抗議9天,在醫院裏搶救了3天才被家人領出。從此流離失所(因為一同被領回去的其他功友在家裏養了沒幾天又被抓回去了)。

2000年12月,我去天安門廣場打條幅、和平請願,在天安門廣場被武警用警棍當眾打得頭破血流。因為我拒絕說出名字和戶口所在地,被送到北京郊區的勞教所,我絕食半個月後被獄警送上火車釋放。在絕食期間因為我拒絕輸液,惡警、獄醫和刑事犯還打我。

2001年1月,我在某家屬院發傳單時被當地派出所非法扣押,並遭毆打,被送去拘留所,但因頭部有傷而被拒收。回到派出所後絕食3天,惡警假裝釋放我然後派便衣跟蹤,被我識破並甩掉。

2001年3月,我在某功友家交談時被當地派出所綁架至洗腦班洗腦,洗腦後又被扣押了半年才獲釋。(我已在明慧網上聲明在洗腦班的一切言行作廢。那是在壓力下和理智不清時所做的,不能代表我真正的思想。)

2002年11月,當地派出所找到我的單位領導「談話」,使得我又一次下崗。我現在仍在家待業。惡警竟然還跟蹤我的家人,監視我的親戚,監控家裏的電話。使我的親戚們也承受了很大的壓力。

在江氏政府近四年的殘酷迫害中,我三次被迫下崗,一次被抄家並被沒收物品不給收條,一次被罰款並不給收條,兩次被送進洗腦班,兩次被非法關押,三次進拘留所,四次被迫絕食,多次被警察毆打。在中國大陸,被迫害的法輪功群眾比比皆是。呼籲全世界所有有正義感的人們協助制止這場邪惡的迫害,將禍國殃民的江澤民送上國際法庭,送上歷史的審判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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