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群體滅絕罪」起訴首惡 我們能做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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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2月26日】《不分正法工作項目 大道無形有整體》中有這樣一句話:「不論學員參與或不參與起訴,每一個人的一思一念都在起著決定性的作用。」這句話對我的觸動很大,我問自己:除了對這件事發正念之外,我還能做甚麼呢?

最近明慧網上經常有大陸同修真名實姓地揭露邪惡對自己的迫害,而且記述的內容要點很詳盡。這給了我很大的啟發:我們每個人都可以揭露邪惡對我們的迫害,作為起訴的證據,交給海外同修。

可真正要拿起筆來的時候,各種人的想法又都上來了:我不是流離失所的,在家弟子會不會出現安全問題,邪惡會不會因此而關注自己啊?

就在這時看到了明慧網2003年2月16日的文章《小學生:把我也寫上,我也是受迫害的!》中的一段話:「把受到的迫害寫出來,告訴世人,是自己正法路上很重要的一步,應該堂堂正正,體現出大法修煉者的境界。」

其實我們就是在正法,就是在正舊宇宙的一切不正的東西,那麼受了迫害還不敢揭露是不是在給邪惡留存在的空間呢?是不是在認同「做賊的不怕,喊『捉賊』的人反倒怕了」的敗壞了的理呢?那本身就是不正啊,何談正法呢?

我們能進入新的宇宙,是因為我們能達到新宇宙要求的那麼正,也正因為如此,所以我們能成住不壞。如果我們不實修自己的一思一念,使之達到大法要求的標準,我們怎麼能進入新的宇宙呢?我們為了自己的執著和怕心寧可不進入新的宇宙嗎?

有同修以「得法即是神」來寬慰自己,覺得得了法了就是上了保險了,就能進入新宇宙了。我覺得這種理解是片面的。甚麼是「得法」呢?只有同化法,使自己的一切都符合法的標準才是真正的「得法」啊!師父明確講過:任何不純的東西都不能進入那麼純淨的新宇宙中(非原話)。

很多同修都有過這樣的經歷:出去發真相材料的時候,想自己是神、人看不見自己,人就真的看不見,即使面對面也看不見。因為一個宇宙中的生命,可以洞徹自己以下層次的一切,但對於高於其層次的一切就無能為力。如果我們真的堅信師父,就應該堅信:我們做得正的時候,我們比那些邪惡的生命不知高多少倍,它們對於我們所做的一切就是完全無能為力的。

記得明慧網上剛剛有《嚴正聲明》這一欄目的時候,我們也曾經擔心過:用自己的真名實姓聲明,會不會被邪惡關注啊?經過討論,很多同修認識到:邪惡根本就不配知道高於它們層次的事,它們也沒那個能力。結果,幾萬同修都順暢地發了嚴正聲明。

當初發聲明的一些同修是這樣問自己的:「想不想修?想!那就發聲明!」現在我們每次固守自己的執著的時候,是不是也可以這樣問問自己:「想不想進入無限美好、成住不壞的新宇宙?想!那就放下執著,讓自己做得最正!」

當然,安全措施是非常必要的,特別是在寫稿和傳遞過程中的種種安全問題,一定要考慮周到,不給舊勢力鑽空子的機會。能夠安全傳到明慧的稿件,相信明慧的編輯同修也會考慮到大陸在家弟子的安全而儘量採取相應對策,但是除此之外,考慮到大陸環境的複雜,海外學員難免對國內情況了解不周全,所以我們每個身在大陸的當事人最好在稿件中標注提醒事項,以便和明慧編輯一起,在揭露迫害的同時,共同把握好每個案例中的大法弟子安全問題的尺度。

最後呼籲所有受過迫害的同修:拿起筆來,揭露邪惡對自己的迫害事實!

層次所限,不當之處懇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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