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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長春市錦程公安分局和朝陽區白菊路派出所惡警酷刑折磨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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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2月23日】自1999年7.20江XX政治流氓集團瘋狂迫害大法以來,中國大陸一片血雨腥風,每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大法學員都成了受迫害的對像。街道、派出所開始到學員家強行抄收大法書、反覆逼迫學員寫保證、揭批文字等;每逢節假日、敏感日街道、派出所就開始重複他們的犯罪行徑,強迫按手印、寫保證、抄家等,嚴重干擾和侵犯著公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權利。

2001年11月17日,長春市錦程公安分局糾集迎春路派出所惡警等10餘人,竄至我原來的單位,在眾目睽睽之下將正在工作的我強行綁架,四個惡警不管外面冰天雪地將只穿單衣的我強行扔上警車。在派出所他們反覆逼迫我承認他們強加給我的罪名,折磨時間長達七、八個小時。五個粗壯的惡警摳著我的雙手,強迫我在一張空白紙簽字和按手印。當時我心中反覆默念著師父的話「對宇宙真理堅不可摧的正念是構成善良的大法弟子堅如磐石的金剛之體,令一切邪惡膽寒……」,堅決不配合他們。五個惡警中的一個粗壯的手腕當場折斷,在場惡警均被這不可思議的現世現報所震懾,似有所醒悟,方停止他們對我的犯罪行為。

2002年3月5日長春有線電視播出大法受迫害的真相錄像片之後,長春惡警對大法弟子又開始了空前的搜捕與迫害,當時非法抓捕了5000餘人,打死和失蹤的100餘人。陰曆二月初二,我去親戚家串門,竟被長春市朝陽區白菊路派出所惡警非法綁架,沒有任何理由,言說「是練法輪功的就抓」。在白菊路派出所,惡警王亞輝對我毒打了近十個小時,逼迫我承認犯罪。在對我非法關押的十一天裏,我抗議絕食,已無脈象,生命體徵全無,生命垂危,白菊路派出所惡警王佰軍與王亞輝又互相推卸責任,拒不承擔送醫院搶救的費用。直至目前,他們仍未向我出具任何拘留證明等合法手續。

2002年3月中旬,我被原單位開除,單位沒有給我出具任何開除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文字,領導言說「你若對我們開除你有意見,可以去有關部門上訪」,因為他們心裏很清楚,目前在大陸因法輪功問題上訪也沒用。

目前在中國大陸還有數以千萬的大法弟子被迫害,他們有失去生命的,還有被非法關押、勞教、判刑、送精神病院的,被非法罰款、抄家、被迫流離失所的更是不計其數。我在這裏僅代表中國大陸被迫害的一名法輪大法學員向美國聯邦地區法庭作證控告江XX針對法輪功學員犯下的群體滅絕罪。希望國際正義力量將江XX犯罪集團及其610犯罪組織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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