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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法輪功協會致緬甸政府的呼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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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2月2日】

緬甸總理
緬甸政府

尊敬的先生:

我寫信是為了向您呼籲,要求立即釋放71歲的法輪功學員陳榮源先生。

陳榮源先生,71歲的香港公民及法輪功學員,當他聽說中國獨裁者江澤民將在貴國訪問時,他也正在緬甸拜訪其親戚。2001年12月12日,他靜靜地站在通往機場的路旁,手裏舉著寫有法輪功基本原則「真、善、忍」的小橫幅。立即,他就被逮捕,並於2002年1月31日被秘密判處7年監禁。

對陳先生的逮捕和關押是違反陳先生的基本人權和國際認可的法律慣例標準的。必須立即恢復陳先生的自由。

法輪功源於中國的古老哲學思想,是有益於身心健康的功法。法輪功完全是和平的,提倡傳統的道德標準「真、善、忍」。法輪功的五套功法均要求在靜中習煉。習煉法輪功的好處包括得到健康的身體、幸福以及有意義的生活。

您也許已注意到法輪功學員不斷地被中國當局殘酷迫害。為了給他們的殘酷迫害製造證據,中國政府發起了一場高強度的誹謗法輪功的運動。在過去的3年多的時間裏,對於中國成百上千的法輪功學員來說,遭受脅迫、酷刑、監禁都是家常便飯。我們已知的至少有557名在看守所被迫害致死。請注意一個嚴肅的事實,儘管被迫害,卻沒有一例報復的案例被報導。

自從1999年7月被迫害以來,法輪功學員的人權已經得到全世界來自各國政府及非政府組織的支持。2001年2月15日,歐洲議會通過了一項決議,呼籲中國政權尊重法輪功學員的人權。大約100名英國國會議員、歐洲議員、貴族以及英國外交大臣都表示支持法輪功學員的人權。國際特赦組織發表了詳細的法輪功學員遭受的暴行的報告。在2002年7月,美國國會一致通過了一項譴責鎮壓(法輪功)的決議。

我們強烈希望您能立即關注陳先生被監禁的事實,並且盡一切努力立即恢復他的自由。

您真誠的,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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