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長春市正陽派出所惡警綁架折磨大法弟子蘇秀福並非法判刑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3年2月17日】2002年10月26日晚9點多鐘,長春市正陽派出所十多個惡警用鐵棍強行將大法弟子蘇秀福家的防盜門撬開,當時只有蘇和13歲的女兒在家。蘇當即制止惡警的行為,惡警們不由分說將蘇用手銬銬上,拳打腳踢。其13歲的女兒進行制止,惡警恐嚇說;「如果再吱聲就打你。」隨後,惡警把蘇家的衣櫃和抽屜統統翻了一遍,把家中現金2000元,8088手機一部(價值3200元),新電池一塊 ,掌中寶手機一部,BP機3個,新皮腰帶一條(價值360元),金戒指一個(價值1600元),小皮包一個(價值80元)全部擄走。蘇被綁架到綠園分局後,雙手被後吊起來,酷刑折磨後被強行判勞教。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