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世界大法日」,德國的柏林(Berlin)舉辦了活動。不修煉的丈夫終於同意我前去參加。於是我拿起電話報名。在登記住處時知道有兩種選擇:一個是住在當地的學員家裏,可以不用花錢;另一個是住旅館,需要付錢。我毫不猶豫地訂了旅館,想儘量把學員家騰出留給經濟困難的同修住。
沒想到,丈夫聽後發起火來:「你明明知道有不用花錢的,卻訂個要花錢的,那你還那麼早訂住處幹甚麼呢?你們活動又都是自願的,他們沒錢就別來了。你怎麼這麼傻啊?再說,你讓他訂房間,他要圖省事給你訂個五星級高級賓館,訂上之後,又退不了,你住還是不住?得花多少錢啊?!」我耐心解釋道:「我們法輪功學員都是省吃儉用的,不會大手大腳地花錢,肯定不會訂甚麼五星級賓館。」
丈夫的氣終於慢慢消下去了,可我的心裏卻不安起來,心想:不訂星級賓館,就是訂個三星級的也夠貴的呀!我當時說話的口氣像不像個財大氣粗的人呢?我又沒直接說明是想把學員家留給經濟困難的同修,張嘴訂的就是旅館,他要以為,我是因為吃不了苦,才訂旅館,肯定旅館級別不會低於三星級的。我的天哪!這次要花那麼多錢,下次再參加活動,丈夫又該給我找麻煩了。可是一想到那些艱苦維持生活的同修們,我又不好意思再打電話提甚麼條件了。我再困難也拿得出錢來,可那些同修根本沒有時間去掙錢。再說每個人都提那麼多的條件,得給安排住房的人帶來多大的麻煩?這樣漸漸地我的心就放了下來。
幾天後,柏林的同修通知給我訂的旅館的具體情況:1、離火車站不遠;2、是一家私人旅館,帶早餐,每天才花12歐元。
我聽後很高興,我丈夫也很高興,稱讚我們學員很負責做事很用心,沒有圖省事訂個高級賓館。順便說一下,我丈夫不是真小氣,他只是覺得不該花的錢就不能亂花。
那次活動來的學員很多,看到那些經濟非常困難的學員捨不得花錢買飯吃,我感慨地想:要是我住進不花錢的地方,讓他們住在旅館裏花錢,我的心該多難過呀!
這件事好像給我丈夫的印象很深,自此以後,誰要說法輪功斂財或法輪功不好的話,他會跟人家爭得臉紅脖子粗的。
今年柏林又有法會,我一心只想該怎麼去參加,沒想到,丈夫先同意我去,然後試探地問:「我能跟你一塊兒去嗎?」我笑著同意了。
就這樣我和丈夫一起坐火車去了柏林,我參加證實大法的活動,他欣賞柏林風光。住的旅館是市中心的三星級的,他也沒有心疼花那麼多錢,而把此行稱之為:是一次非常愉快的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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