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相寺等善惡有報故事三則


【明慧網2003年12月5日】

1、明相寺

風州城南邊有座明相寺,寺裏有幾尊佛像,都用金子裝飾著。遭亂以後,有個貧民去刮金子,賣了錢供給自己的生活。等到社會安定了,佛像上的金彩也都被刮光了。於是這個人遍身生皮癬,癢得不能忍受,常常須用東西自己往下刮,皮都刮光了還是癢,直到把肉也刮掉了,露出骨頭而死了。毀佛的罪過,遭到如此的報應。(選自《冥祥記》)

2、京兆獄卒

隋煬帝大業年間,京兆有個獄卒,不知道他叫甚麼名字了,這個人殘酷凶暴地對待囚犯。囚犯們不能忍受這種痛苦,而獄卒卻以此遊戲為樂。後來他生了一個兒子,腮下肩上好像有肉枷,沒有脖子,都好幾歲了也不能行走而死。(選自《廣古今五行記》)

3、宋吏國

南朝宋時有一國,和羅剎鬼臨近,羅剎鬼多次入境,吃人無數,國王與羅剎鬼相約說:從今以後,國中人家,每天有一家給你送人,不要再來枉殺。有一個信佛的人家,只有一個兒子才十歲,輪到應該送去。臨別時,父母痛哭誠心念佛。因為佛的威德,大鬼不敢靠近。第二天看見兒子還在,高興的一起回家了。從此鬼便滅絕,國人有了依賴。(選自《幽明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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