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博士生王為宇再次面臨非法審判


【明慧網2003年12月30日】清華大學博士生王為宇,2002年8月12日於上班出差途中被國安秘密綁架,在被國安非法關押14個月後,於2003年10月前後被轉移到位於北京市朝陽區管莊的北京市朝陽區看守所非法關押。

今年10月期間王為宇的「材料」遞交檢察院後,因證據不足,曾被退回公安部門。最近又傳出消息,王為宇的「材料」近日又重新遞交到法院,法院可能即將非法開庭審判,但目前尚未確定法官人選。

負責王為宇案子的檢察官:張東清(音),女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電話:010-65061291

王為宇,男,30歲,清華大學精密儀器與機械學系96級博士生。曾獲優良畢業生、優秀學生獎學金和飛利浦獎學金等多項獎學金,曾擔任班長、團支書、科協副主席、精儀系團委副書記、97級本科生輔導員等職務。清華大學本科畢業後免試直接攻讀博士研究生。99年9月和10月兩次因參加修煉心得交流會被清華派出所非法扣押,被體罰罰蹲4~5個小時,並被威逼訊問至深夜。後被迫休學長達四個多月,2000年6月再次被休學。2000年7月22日在天安門與他人交談被警察無理拘留一週,2000年下半年,被迫離開學校流離失所,2002年8月在其打工的公司上班期間被國安特務秘密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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