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法庭內外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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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2月3日】德惠市人民法院於2003年11月14日對非法超期羈押的13名大法弟子進行非法開庭審理。這次非法開庭讓我震動。在邪惡因素越來越少、舊勢力黑手和亂法爛鬼滅絕的淘汰中、大法弟子越來越成熟的正法環境下,邪惡能夠囂張的開庭審判大法弟子,這是對大法的侮辱。對每一個德惠市大法弟子來說都應該向內找一找,這場邪惡的迫害為甚麼能夠維持下去。

德惠市這幾位大法弟子已經被非法超期羈押一年之久。在這一年中,他們多次絕食抗議,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加上外面大法弟子積極營救,使邪惡勢力幾次都未能開庭。7月22日最高檢關於「超期羈押就是非法拘禁」的規定公布後,13名大法弟子家屬走出來講清真象,要求當地政府依法放人。家屬在大法弟子的協助下據理力爭:揭露惡警嚴訊逼供、虐待、酷刑、超期羈押等罪行,使邪惡膽寒。一度證實大法的大好環境──家屬和大法弟子堂堂正正在公檢法辦公室證實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邪惡之徒一聽家屬上訪,望風而逃、關門閉戶,甚至不敢報出自己的姓名。從另一個角度講,正神已經攻進了邪惡的老巢。邪惡之徒由狂妄蠻橫到望風而逃,完全證實了大法的威力和大法弟子講清真象的必要和緊迫。

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堅持抵制迫害,到11月14日已絕食1月之久。本月10日左右,電台又一次報導「超期羈押就是非法拘禁」的通知。而德惠市公檢法為甚麼敢頂風犯罪、執法犯法,突然間對大法弟子進行開庭審理?除了江氏集團邪惡本質決定的之外,回憶師父在《在2002年美國費城法會上講法》:「我過去講過,我說實際上常人社會發生的一切,在今天,都是大法弟子的心促成的。」我們大法弟子本身也該查一查原因。在此,談幾點個人體悟:

一、營救大法弟子,開始的基點十分明確

1、營救的過程是講清真象、揭露邪惡、證實大法的過程,不求結果怎麼樣。基點就是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在過程中講清真象、救度眾生。

2、用一切可用的和平手段。常人中的法律是懲治犯罪、保護人民的,可是今天的法律被邪惡的政治流氓集團利用來當成迫害善良、剝奪人權的工具。此次營救活動就是在和法律相關的領域講真相救度眾生的過程。

3、讓人們知道大陸的法律是具有政治性、階級性、是為統治階級服務的。真正的法律應開在人間、開在人心;人有了心法的約束,社會才會穩定。而法律被利用來打擊善良是天理難容、人神共憤的。

4、營救過程中讓人們看清邪惡的政治流氓集團對大法弟子從來就沒講過法律,在常人社會開創一個人間法庭、人心法庭、道義法庭,救度眾生。

由於開始的基點正,所以家屬所到之處,講大法是正法、講非法超期羈押、講被迫害、講惡警們執法犯法、刑訊逼供、講酷刑罪……邪惡之徒望風而逃、關門閉戶、迴避周旋。公檢法、610、政法委均理屈詞窮,無言以對。但是後來由於大法弟子沒能在法上認識法,導致家屬為救人而救人,被親情帶動又沒能在邪惡之徒誣蔑大法時針鋒相對的打擊邪惡的氣燄,最後還是被非法開庭。

二、對邪惡本質認識不足

從10月15日開始,獄中大法弟子開始集體絕食抗議非法下達起訴書、抗議非法開庭。這期間以大法弟子為主體的家屬營救活動進入關鍵時刻。有的同修不能以法為師,用法破除邪惡的一切安排,而是執著於常人中的社會關係、金錢關係和小道消息;有的獄中大法弟子在偽善的獄警勸說下進食,使邪惡鑽了空子。

另一個原因是大法弟子執著於家屬去要人,不是自己堂堂正正站出來。有的同修認為只要我們發正念就行。邪惡的因素很少了,已經惡不起來了;發正念也是走形式,沒有認清在最後時期邪惡的瘋狂性、惡毒性。垂死掙扎的邪惡本質是導致非法開庭的又一個原因。

三、沒有形成一個真正的整體

師父說:「你們的同修大法弟子一定要救,不能被邪惡肆無忌憚地迫害。」(《2003年元宵節講法》)這場對13名大法弟子的長達一年的非法羈押以至到今天的非法開庭,是針對大法弟子整體的迫害。有的同修對此認識不足,認為獄中同修沒闖出來是個人修煉問題,佛是修出來的,不是抬出來的。沒有跳出個人修煉的圈子,沒有認識到我們是一個整體。獄中同修捎出信來希望大法弟子和家屬到當地執法機關要人。有的同修不是向內找自己應該做甚麼,而是挑剔他們如何如何不好,甚至認為營救獄中大法弟子會影響救度眾生;有的認為與自己無關;有的怕牽扯精力影響自己修煉;有的被動的隨和一下沒有當做正法的大事對待。在營救過程中,相互間配合不緊密,不協調,沒有形成一個金剛不破的粒子團。在邪惡開庭的那一天,幾十個法警、公安、還有一些便衣、雇佣的流氓、十幾輛警車、被雇佣的出租車如臨大敵。開庭前,法院不遠(公安局後院)響起了大法真象喇叭,邪惡之徒驚惶失措,說明它們的能量接濟不上,需要大法弟子全力鏟除。可是現場只去了不到20名大法弟子。在關鍵時刻正需要整體的力量,可是,為甚麼只去了那麼幾個同修,痛失良機!

四、沒有全盤否定邪惡的安排

這次開庭是邪惡勢力在違犯法律程序情況下,大法弟子失去辯護能力(有的已絕食30天,有的已被迫害得理智不清不能動彈,抬進法庭的。)在最高檢「超期羈押就是非法拘禁」規定下達3個月後的情況下開庭的。開庭時邪惡勢力的布置如臨大敵:惡警手持盾牌、警棍,表面上氣勢洶洶,實則外強中乾,不堪一擊。可是大法弟子和家屬沒有當機立斷,阻止非法開庭。拉被審大法弟子的警車緩緩進入法庭時,完全可以阻止開庭。由於被表面現象帶動還是沒有抵制邪惡安排。法庭內只進去了幾名家屬被監管著旁聽。沒能阻止邪惡的「審理」,沒有失去辯護能力的獄中大法弟子也沒有當場抗議,致使開庭成立。

五、在這次反迫害中,沒有放下自我

《金佛》的故事對我啟發很大,那個修道的人用別人的心去試沸騰的水,自己不往下跳。在營救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的過程中,我看到了自己的一顆心──執著於家屬去做,讓家屬去找公檢法、讓家屬去要人、讓家屬上法庭抗議、讓家屬去反迫害,這是用別人的心去試沸水,而自己的這顆心藏起來,沒有走出大法弟子的路。開庭不開庭只是形式,是針對每個大法弟子的心來的。我們真的能放下自我、捨盡人心,動真念營救大法弟子,不依靠常人的法律,走大法弟子自己的路,環境就不一樣了。

營救還沒有結束,這場戲誰主誰賓要每個大法弟子都擺正位置。主掌起我們應該做的,過程中都能在法上認識法,放下自我去證實大法,結果一定是柳暗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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