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日瀏覽  
  • 訂閱明慧  
  • 網站地圖  
  •  
     
  • 冰島電視1頻道報導羅幹被冰島律師起訴
  • 路透社報導比利時的著名律師將代理訴江案
  • 鑫諾衛星被插播“起訴江澤民”
  • 集體訴江案開澳洲法律訴訟之先河(圖)
  • 拒受傳票 中共違國際公約 原告要求缺席判決(圖)
  • 美官員再度要求北京確保李祥春不再受虐待
  • 世界級人權大律師將協助澳女畫家對江澤民進行個人起訴
  • 劫後相聚 一級演奏家重見愛子(圖)
  • 聯邦法官不同意中國官員受豁免權保護
  • 中央社:反對香港二十三條立法美眾院高票通過決議案
  • 美國之音:美議員要求法庭受理訴訟江澤民
  • 防民之口甚於防薩斯
  • 泰國國家報:無怨無恨的法輪功學員
  • VOA:柬埔寨同意設立種族滅絕罪法庭
  • 前美國大使指江澤民是美國安全的最大威脅 敦促將貪官污吏曝光
  •  

    首頁 > 海外消息 > 媒體報導


    法新社:法輪功要求法庭重新考慮對江澤民的民事訴訟


     
      打印機版



    【明慧網2003年10月2日】針對法官裁定的不予受理指控江犯下群體滅絕和大規模酷刑的起訴案件,代表法輪功學員一方的美國律師們於週二提出了申訴。

    據法新社2003年9月30日芝加哥報導,這份在芝加哥向美國地區法院提交的法律辯論書指控江為鞏固他的權力,提高他的地位,增加他的個人財富,親自指揮了這場對法輪功成員的迫害。辯書要求法官重新考慮他的裁定,接受修訂後的訴狀。

    對於法官所稱江作為前國家元首擁有免受起訴的豁免權,律師們在星期一提交的法律辯論書中辯論說,作為前國家元首因其個人行為和犯罪行為被國際法庭判決有罪的,已經有明確的法律判決案例,其中最著名的是前智利獨裁者奧格斯托-皮諾切特(Augusto Pinochet)和菲律賓前總統馬科斯(Ferdinand Marcos)的案例。

    報導說,律師辯論說,對於江澤民一案,這名中國政治老手本質上已經喪失了他的豁免權,因為他對中國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違反了他自己“國家的”法律和國際準則。

    “酷刑已經成為…全人類的公敵,”泰瑞-馬什律師在聲明中說。她引用了一宗已經成為判例的在美國起訴外國官員嚴重踐踏人權的法律訴訟。

    “確實,整個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運動完全超出了已確立的正常和合法的政府程序。這是江的個人意願所為。”


    明慧網版權所有 © 1999-2004 MINGHUI.ORG
      推薦給朋友
      意見和建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