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看守所裏見到了那個曾經被我搜查過的煉法輪功的人


【明慧網2003年1月27日】我以前是某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員(因為我幹的工作比較特殊,具體的和幹甚麼的我就不說了,但不是正式幹警)。一天下午,管轄區的幹警碰到我,讓我跟他去監控一大廈中有煉法輪功的人工作過的辦公室,說是接到分局政保科打來的電話,先要控制起來,一會他們就到。我倆來到大廈裏,在那辦公室裏等。半小時後他們來了,才知道人已經抓到,我們就開始搜查,我們查的很仔細,翻了個底朝天,我親自查到了兩大袋大法書和傳單,(在這之前我一點也不了解法輪功,就知道被禁止,更沒有看過大法書,可以說一點感覺都沒有),我當時還拿起《轉法輪》翻了翻,並沒有在意。我們擺好那些查到的書拍照,並統計數量,最後把書、傳單以及電腦、打字機、複印機等等都拿走了。

過了兩個月不到,我就因為別的原因被關進了看守所。在平時我的那件事,是不會嚴重到被關進看守所,是很怪的,連我的家人和朋友都沒有想到,也感覺很奇怪的,何況我本身也在公安局工作,我更沒有想到的,可事實我真的進去了,感覺是稀裏糊塗的就進去了。我更沒有想到的是在看守所裏面見到了那個曾經被我搜查過的煉法輪功的人,當時他不認識我,但我知道他,我見過他照片和知道他名字,從這以後我就暗中觀察他的一言一行,真的非常的好呀!但我還是沒有告訴他我就是曾經搜查過他辦公室的人。他到別的倉後,又進來一個煉法輪功的,我在跟他的接觸中發現煉法輪功真的不錯的。他給我講了很多大法的內容,使我受益匪淺。我自己也在反思自己,要做個好人,真正的,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去掉一切執著的心。可說起來容易,要真正做那可真不簡單,所以那些對大法有成見的不知道就不要胡說,我可是越對照真、善、忍的標準越感到自己內心的骯髒,越感到真修大法的那些弟子們的純淨。真的,我說的是實話,越感到大法的好,雖然我現在也不能算是真正的大法弟子,但我要說:大法好!在跟他的接觸中我也就告訴他我曾經所做的對大法弟子不好的事,他說我跟大法是有緣的,該得法的師父是不會丟下的,出去會看到《轉法輪》的。

我出去後所遇到的奇怪的事,真的證明了他說的話。但我現在認為自己還不配是真正的大法弟子。而他被判了4年,他說在法庭上法官根本不讓他說話。我在裏面知道只要他寫個保證書,他早就出來了,根本不會判,可他沒有,堅持大法修煉之心不變。

我可能寫的不是很好,但我所說的是真的。如果我以後還能登陸上來,我還會把自己的經歷、想法等等寫出來。請對大法心存不好的人要趕緊去掉吧!我是發自內心勸告你們的,要自己真正的清醒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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