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中國政府試圖限制前英國殖民地的言論自由,集會自由和結社自由,部長閣下會對此採取何種措施以確保香港居民繼續擁有他們的公民權利?香港是1997年回歸中國的。」
註釋聲明:
該問題是針對Jyllandsposten報(譯者註﹕丹麥最大的報紙)2002年12月16日的一篇評論文章。該文章指出,目前在香港的律師,工會及在特別行政區的國際商務界擔心他們的基本自由權利會因一項明顯保護中國國家安全的法律而受到侵害。提問者對此理解是:這一法律草案是對『一國兩制』的根本破壞,『一國兩制』是香港在1997年回歸中國的前提條件。在提問者看來,在諸多事件當中,最令人擔憂的是所謂的『未經許可和危害性洩露』政府消息、軍事機密和某些外國政治問題是要受到刑罰的。
另外,取締香港地區的工會也是令人擔憂的。對香港言論自由的侵害是令人最擔憂的,因為這個前英國殖民地是東亞新聞傳媒的中心。在提問者的印象中,這項立法草案違背了每一個國家都應捍衛的基本自由權利。這些自由權利也是中國在接收香港主權時曾承諾給予尊重的。提問者認為,丹麥政府應向中國政府明確表示,用這種方式違背對言論自由的承諾是無法接受的。這是至關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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