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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鎮政府和坊子區公安對我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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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9月24日】我是一名大法弟子,2000年10月26日晚,被本鎮黨委惡人夥同派出所惡警騙到鎮上。鎮黨委書記揚言,鎮上「轉化」不了,區裏「轉化」不了,就勞教。他們強制我放棄對法輪大法的信仰,為了抵制惡人的迫害,27號晚我正念走出洗腦班。由於當地惡人不斷的騷擾與迫害,我不得不流落在外,在親戚家落腳。

由於壞人的舉報,於2002年6月26日我在親戚家被當地派出所強行綁架。到了派出所,他們把我兩手背銬在一起,有一名警察過來做訊問記錄,我說:「我不會回答你任何問話。」他就不再問了。傍晚時從區公安局拉來鐵椅子,強行把我鎖在鐵椅子上。兩手兩腳分別鎖著,手不能動,腳不能動,身子向前不能活動,在鐵椅子上呆了一天一夜。警察三四人一組輪流看守,惡警長以邪惡謊言誘逼我放棄修煉大法。

在無任何理由的情況下,27日傍晚當地派出所把我送到濰坊坊子看守所刑事拘留。監室裏到處是污言穢語,剛來的新號和老年犯人時常受到牢頭的欺負與打罵。看守所強制在押人員完成勞動任務,每天勞動時間約15─18小時。在這期間看守所提審我五次,前四次提審時,提審人員的偽善哄騙讓人一眼就能看穿。我說我信仰法輪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煉功沒有錯,我沒有必要回答你的問話。第五次提審,他們給我戴上手銬、腳鐐,外提區公安局。三中隊隊長王XX窮凶極惡,先給我幾個耳光,後來又拿來一把椅子,把我戴手銬的雙手套在椅子背的外面,我坐在地上,他用力拉椅子背,我的兩臂好像被拉斷了一樣巨痛。我當時義正辭嚴地說:「你不要迫害大法弟子,會遭惡報的。這種行為是刑訊逼供,執法犯法。」他當時無恥地說:「我就是刑訊逼供,執法犯法。」在無任何因由的情況下,我被拘留28天。

7月25日,當地派出所夥同「610」辦公室把我從看守所轉送昌樂勞教所「轉化班」。所謂的「轉化」教育,就是強制洗腦,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自己的信仰、放棄自己的思想。邪悟的「幫教」整天向大法弟子散布邪悟,表面偽善關懷。抵制邪惡的、不看洗腦材料的,不看誣蔑大法書籍的法輪功學員就會遭到體罰(整上午、整下午的罰站)。每天到12點才讓睡覺,從精神上折磨法輪功學員,使其思維混亂;還教唆勞教恐嚇法輪功學員,其目的是摧毀修煉者的意志,讓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我曾經絕食、絕水三天抗議對我的迫害。後來我被送進醫院後,第二天又被送回家。

我想問問那些迫害我的人:不放棄對真善忍的追求,就應該受這樣的迫害嗎?憲法不是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嗎?是誰使你們這樣仇恨學法輪功的人?這正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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