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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橋補路犯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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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9月23日】湖北武穴市梅川鎮李雲二村莊方圓幾十里都知道一件奇聞──修橋補路犯法。

2001年2月,百戶村莊後面有一條小公路通向柳界國道,只因連續下雨,陡坡的公路經不起雨水連續沖刷,行人車輛無法通行,過路的群眾怨聲不絕,村幹部無人過問。

本村莊有一個學法輪大法的人,剛從監獄回來不久,他就組織本村後幾排群眾義務修路,群眾就問:「有社內工嗎?」大法學員說:「沒有。」群眾聽說沒有,就個個不願白做。最後來了五個法輪功學員義務修路,他們挖的挖,挑的挑,修補一整天。第二天行人路過都暢通無阻,個個喜笑顏開,村莊很多知情者都誇:「虧得是俺村有幾個學法輪功的人,不然的話路哪個修?……」

事隔三天,鎮上派出所來了五個氣勢洶洶幹警闖到村莊,把帶頭修路的法輪功學員強行帶走,引起村裏沸沸揚揚,隨後該大法弟子的妻子趕到派出所質問:「我丈夫犯了甚麼法?」指導員徐建國氣勢洶洶說:「你丈夫帶頭組織法輪功,拘留15天,罰款壹千元。」這一消息傳到本村莊,人們開始罵聲不絕:「修路怎麼犯法了?肯定是大隊書記李樹華妒忌告密,不然派出所怎麼知道……」本村莊有個老隊長,為人忠厚正直,他聽到消息後立即趕到派出所要人,派出所指導員還強詞奪理,說「他是借修路為名,法輪功集中鬧事」,老隊長大發雷霆,正氣沖天:「法輪功我不懂,修路補橋是好事,今天要是拘留罰款,我們村莊也跟你沒完沒了。」有理走天下,正氣凜然的好隊長終於把大法弟子保了回來。

善良的人們,看到此文後三思啊!誰好誰壞?誰正誰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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