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濫用精神病療法的新目標(上)


【明慧網2002年9月16日】作者羅賓.蒙羅是英國倫敦大學東方和非洲研究學校法律系和中國研究中心的資深研究員。他在《中國的司法精神病療法及其政治性濫用》一書中用實例揭露了中國江氏政府濫用精神病療法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真相。以下為此書內容摘譯。

前蘇聯當局採用政治性精神病治療來對付各種類型的人,其覆蓋面很廣:包括政治異見人士、宗派人士以及不墨守成規的人、民族主義者、勞工權利活動家和尋求移居以色列的猶太人。在中國,自1949年以來,這種辦法主要是用來對付各種政治活動家,以及各種被控「擾亂公共秩序」的人,比如請願者、投訴者、「告發者」和「訴訟狂」。然而,我們目前對個案缺乏詳細資料並不意味著其它種類和範疇的人--如同在前蘇聯所見的案例一樣--沒有受到強制性的精神病治療和關入醫院。比如,最近才發現了幾起中國勞工活動家遭此待遇的案例。然而,自從1999年下半年以來,已經非常明確,宗派人士在中國也成為政治性濫施精神病治療的一個主要目標。

政府對法輪功的長時間鎮壓的最顯著特徵,除了其範圍之廣及殘酷性之外,就是1999年下半年開始出現有關許多被拘禁的學員被安全當局強行送往精神病院的大量報導。到2000年底,海外法輪功支持團體已記載了遠超過100起已知受害人姓名和其它詳情的案例,大體上估計,遭當局如此對待的總人數已達600人左右。這些不同的報導還沒有得到國際人權組織或類似組織的獨立證實,也許最終會發現有出入或誤報的情況,然而,目前沒有理由或證據懷疑它的真實性。的確,許多已目睹警察在北京和其它地方抓捕法輪功抗議者的西方記者,經常報導說他們看到被抓者在他們眼前遭到毒打,所以沒有理由相信這些人在被帶離公共場合後會受到人道的待遇。

關於被拘禁在全國各地精神病院的修煉者所遭受的對待的報導經常並且一致提到以下的幾種做法:被灌食多種不知名的藥物,用繩子綁在病床上或以其它方式限制身體的移動,長期關在醫院的黑屋子裏,遭到電擊或引起痛苦的電針治療,不提供足夠的食物和水,限制使用廁所,強迫寫聲明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以此作為最終獲釋的先決條件,而後是要求付罰金或沒有收據的幾千元的住院治療費用。許多人自1999年仲夏和秋天起被關押在精神病院,這也是這種虐待形式首次被報導出來的時間。在已知的受害者中,包括大學教授、醫務工作者、政府公務員、警察和軍人(包括幾名高級軍官)、農民、學生、家庭主婦和一位法官。據報導,被強行送往精神病院中的三人直接死於在那裏遭受的虐待。到目前為止,遭受這種對待的法輪功學員被送往一般的精神病院,而不是安康﹝公安﹞收容醫院;主要原因大概是大多數中國城市還沒有這樣專門的精神病關押場所。然而,許多外界的觀察家發現,中國(江氏)政府對法輪功的持續鎮壓很像XX黨在文化大革命期間的極端、肆無忌憚的政治運動。由此,應注意到安全當局現在把法輪功學員關押在一般的精神病院的、而未經過通常需要的司法精神病診斷程序的做法,很像在文化大革命期間廣泛的肆意濫用政治精神病治療的再現。

以下的報導和受害者的證詞真實地反映了關押法輪功學員的精神病院的狀況及其做法。

1、譚桂華,42歲,山東省青島市皮鞋三廠職工,被關押在山東省膠州精神病院。

1999年9月12日,譚去北京為法輪功請願後回到了家,還沒來得及坐下,她工作單位和政法委的一些官員闖入她的家中,把她帶到精神病院。

官員們用武力把她拖入精神病院。那時,他們已經準備了大劑量的注射劑,打算她一來就給她注射。譚拒絕注射。一個高個子護士出去了,帶回8名精神病患者。他們把她按倒,給她注射。僅幾秒鐘,她開始感到虛弱和難受。她的心臟開始急速跳動。她不得不把頭頂在牆上,兩手用力地支撐著地。在極度疼痛時,她用力地咬住被子,儘量不出聲。她的嘴咬出了血。然後她失去了知覺。她直到藥力漸漸退去時才感覺好些。

後來,一個女醫生每天問譚是否繼續修煉法輪功。譚說「是」,然後醫生用電針電她。她總共被電了七次。另外,她還被灌食藥物,並每天注射三次。她就這樣在醫院住了兩個月。

後來,那個女醫生讓一個姓馬的護士給她注射另一種藥物。據說是某種進口藥物,藥效能持續一個多月。那次注射後,譚的例假停了。她的眼球不能轉動,而且變得反應遲鈍。幾天後,他們在注射中加入了另一種藥物。在這次注射後,她全身劇烈顫抖,甚至拿不住一個碗。她就這樣被折磨了20天。當她的家人最後來接她時,她的頭腦完全是糊塗的,而且看不清東西。她的頭腦完全空白,並且很長一段時間失去記憶。她全身腫脹,目光呆滯。她的反應變得遲緩,說一個字都要很長時間。

2、關押在山東省濟寧精神病院的一位22歲的法輪功修煉者

1999年10月25日,我去北京向政府和平請願。然而,我被逮捕,並於在北京的第三天被押送回老家。我先是被判15天拘留。然後,在拘留的第7天,我被送往山東省濟寧市的一所精神病院。我沒有任何精神問題。我被送入精神病院是因為當局想從精神上摧毀我,以圖阻止我修煉法輪功。

為把我送入精神病院,公安局強迫我父親和我單位的領導簽署一份聲明,說我有精神病。然後他們強迫我進精神病院。4名男醫生拿著很粗的繩子,強迫我穿上精神病人的衣服。當我換衣服時,一名女醫生給我打了一針。我拼命反抗,但4名男醫生用繩子把我綁在床上。他們給我打了許多針藥劑。很快,藥物開始發揮作用。我努力控制我自己,但我無法保持平衡。我感到極度的焦慮、非常不舒服,並且很渴。我撞牆,然後摔倒在地。死亡的念頭在我腦中閃現。後來,醫生又給我打了一針。我睡著了。第二天,我的頭腦一片空白。我頭痛,昏了過去。我無法想起任何東西,四肢無力,舌頭感到僵硬並從嘴裏伸出來,就像甚麼東西把它拽出來,我無法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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