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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黑龍江省關於《北美巡迴講法》的所謂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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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8月8日】剛剛看到《生活報》5月30日登載的黑龍江省召開的關於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的《北美巡迴講法》一書的所謂座談會,就兩位人士涉及的問題談一下個人意見,以正紕繆。

一、就省社科院董鴻楊

1、法輪功從未反對政府

99年7月22日民政部關於「法輪大法研究會」的決定公布後,我們認為這一決定是錯誤的,既不公正,也不客觀。如果真像你說的那樣該決定是代表人民的意願,又是依法,怎麼會出現數以百萬計、且長達3年之久的和平的上訪者,從上訪人數到時間之長都是古今中外從未有過的,顯然這表明該決定並不代表人民的意願,而且是違反憲法的。大法弟子上訪絕不是甚麼反政府,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的公民權。99年6月2日至7月31日,針對此事我們師尊寫給中央及政府的信和聲明就有4篇之多,要求與政府在公正的基礎上直接對話,和平解決問題。並告訴我們:「用和平方式向中國政府申訴我們的真實情況……決不採取過激的行為與言論……」(《精進要旨二》﹒昭示)

不錯,《北美巡迴講法》中提到過「邪惡的政治流氓統治者」,那個人也代表不了政府,而且江澤民確實在利用手中權力建立江家王朝,對人民的酷刑折磨,受害者人數之多,面積之大,時間之長,實屬罕見。我們的師尊只是實事求是地把江氏所作所為講出來。江氏違背了我國憲法,公然踐踏國際公約,違反了《世界人權宣言》的主旨,難道不是江在禍亂政府、迫害人民、反人類嗎?再發展下去,我們國家就要被他毀掉。這個嚴肅而緊迫的形勢,你們為甚麼不認真調查研究,幫助政府走出誤區、「災區」呢?

2、是誰在破壞社會基礎

董先生提到了「破壞社會基礎」問題,並列舉了兩個殺人者。我們師父對修煉的人是有嚴格要求的。如:家族有精神病史與本人有精神病者不得煉此功法。殺人的行為是極不正常的思想支配下才能幹出來的。人們都知道,煉功人是絕對不能殺生的,連小動物都不殺的修煉佛家大法的人,怎麼會去殺人呢?中央電視台被江氏個人操控得完全沒有職業道德,公開地造謠,採取的手段非常可恥。僅舉一例供你查證。黑龍江森工總局種子公司的工人鄒剛多方證實非煉功人,但中央電視台還是歪曲事實地報導了鄒剛因所謂的「煉功」而導致殺人。當問及本人時,他說有人告訴他,這樣說可免死罪。而天安門自焚事件更是江氏集團製造的「焚人栽贓」案。這樣的謊言正被一個個地揭穿。當你知道真相的時候,你會震驚不止。

一名私立學校的優秀教師被非法勞教後,丈夫提出離婚,她心裏清楚,深愛她的丈夫是受政治強權的逼迫和來自多方的壓力,才對她做出了落井下石的錯事,致使她人還在勞教所裏時,就已經無家可歸了。多少個這樣的家庭,只因大法弟子依法進京上訪就被迫害得家破人亡,妻離子散,被強迫辭職,開除公職、學籍、軍籍、黨籍,停發工資,沒收住房,甚至株連九族。現在警察只要看到煉功人就抓,不經任何法律程序,直接拘留、勞教、判刑,眾多煉功人及親人受到了精神上、肉體上、物質上的極大傷害和損失,那麼這到底是誰在破壞社會基礎呢?禍首不正是江澤民自己嗎?!

3、法輪功修煉者是遵紀守法的楷模

文章還說「破壞國家法制」。不知董先生的所謂破壞法制的理論是哪些內容。而我要告訴你的是,我們師父教人以真、善、忍為標準做人,同時也要求修煉者「凡修煉法輪大法者,要嚴格遵守各自國家法紀,任何人違反國家政策法規的行為,都是法輪大法的功德所不容許的。違反及一切後果均由當事人自己負責。」(《法輪佛法 大圓滿法》)我們上訪完全是依照憲法行事,是維護國家法律的正義之舉,何罪之有呢?談到理論,一位高官向各級黨政領導坦誠自己的摯言時說:「群眾煉法輪功為的是身心健康,而我國憲法保障公民的宗教及個人信仰自由。試想,一位無權無勢的人,他能拿出一套理論讓世界上億萬人包括眾多的科學家、學者、教授、高官等自發地心悅誠服,那就不是一般的東西。我們執政,控制著所有的宣傳機器,提出個觀點,還要指令性宣傳、強制性貫徹學習,也難以被人接受。可是那麼眾多的人就是要自發地、不顧一切地學這個功,說明這個東西好。封鎖和強制民眾的言論和信仰是最愚蠢的和最無能的表現,決不是我們黨的作風,人心決不是靠開除、打擊、判刑、肉體折磨、精神恐嚇可以得到的。」

現在,江氏不顧政府部門調查研究後得出的法輪功利國福民的結論,一意孤行地動用國家機器詆毀法輪功,迫害大法弟子,完全違反了我國憲法,違背了《世界人權宣言》等國內國際的憲章。為了維護這樣一個人民的罪人,你還發表這些一點事實根據都沒有的言論,這不是助紂為虐嗎?不是在向人民犯罪嗎?

二、省社科院彭放

就你談的幾個問題,談一下個人看法。

1、法輪功在國內遭到江氏誹謗定性不斷地升級和輿論的不斷造假,但法輪功在人們的心中已經紮下了根。告訴你「拍拍肩、蹬蹬腿就能醫治駝背」,這是我們師父在傳法初期為了容易使人接受才這樣做的,這在修煉界並不是甚麼不可思議的事情。而真正修煉的人都知道,絕大多數法輪功學員都沒見過老師的面,而身體上的頑疾、痼疾都不治而癒。我本人十幾種病(不治之症一種,久治不癒的有幾種),就憑我學習《轉法輪》,並按要求去做,就達到了祛病的奇效,一分錢沒花。這是一個非煉功的人無法理解的,但這是事實。

2、關於李洪志先生小傳裏寫的:四歲……八歲……,你就更不相信了。但我對你說,我們修煉人是最清醒、最理智的,這種清醒是對佛法的理性認識與實踐的昇華。西方醫學界對佛法中的一些現象如輪迴轉世等問題早已進行了深入的研究,發現了大量的證據。常人關於前世的記憶和關於更高真理的認識都是被封閉的。而一個高層次轉生到人間的覺者把被封存的記憶打開,自然就具有超越常人的智慧。修煉是不分年齡的,傳法的人更不受年齡和教育的限制,那是大智大慧的體現。

《轉法輪》是一部揭示人體、生命、科學及宇宙的一部真正劃時代的理論巨著,他的內容涵蓋從宇宙的最低層到宇宙的最高層,無所不包,無所遺漏,所以他不是常人的理論,用常人的思維和觀念去對待就大錯特錯了。正像我們師尊在「論語」裏論述的:「「佛法」是最精深的,他是世界上一切學說中最玄奧、超常的科學。如果開闢這一領域,就必須從根本上改變常人的觀念,否則,宇宙的真相永遠是人類的神話,常人永遠在自己愚見所劃的框框裏爬行。」

鑑於此,為了幫助你們了解法輪功的真相,我建議:

1、通讀《轉法輪》,且一定不帶任何觀念去讀。

2、法輪大法在互聯網已建立了明慧、正見、新生、圓明等中文網站,在美國還有電台、電視節目,你們完全可以靜下心來研讀一番,我沒列舉的具體實例煩你們費神看一下就甚麼都明白了。

3、我們眾多修煉者都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勞教所、監獄裏,如你們真的感興趣,可以搞個真正的調查,不要只聽造謠者說,也聽一聽被迫害人的真話。古人云「兼聽則明」,這些對一個做學問的理論工作者不會沒有好處的。

二位先生,在生命的長河裏,呵護善良,匡扶正義,是做人的基本素質。你二位是否也要為自己的所作所為真正負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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