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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聲明:一國兩制的試金石(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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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8月8日】我們呼籲全體香港居民、所有在香港經商的人們、所有關心香港未來的人們,都來關注這場起訴──因為這個起訴是對香港自由傳統、司法公正、以及所謂的「一國兩制」政策的試金石。

這場檢控的性質

◇ 對無辜、善良人們的攻擊

2002年3月,緊隨著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下令針對法輪功學員的「殺無赦」之後的兩週內,警方在長春市逮捕了超過5000名法輪功學員。

四名瑞士法輪功學員為此計劃到北京和平請願。當他們發現進入大陸的簽證被取消時,他們決定利用自己的時間自費在距離中國大陸最近的地方──香港進行請願。他們是出於他們自己的善良心願為在中國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呼籲。

2002年3月14日,這四位瑞士人在中聯辦門前安靜地開始了為期三天的靜坐和絕食抗議,隨後又有十二位香港本地人加入進來。現場錄像和靜止鏡頭明確顯示出,這些學員們是在和平地請願,沒有構成任何威脅,並且為過往行人留下了足夠的空間。

然而,他們卻被控「阻街」和「襲警」,並受到起訴。

◇ 違背事實的指控

與指控完全相反,證人提供的所有證據以及現場錄像鏡頭全都明確地顯示出,是香港警察在阻街和襲擊無辜的民眾。

◇ 與全世界所有善良人民的立場相對立

法輪功是和平的身心修煉功法,遵循普世原則:真善忍。這是一個尋求個人達到自我提高的修煉活動,沒有任何政治意向或興趣。他為世界各地千百萬人和家庭帶來了健康、寧靜與和諧,在五十多個國家都可以自由修煉。

但是,1999年7月,江澤民出於對法輪功廣受歡迎的極端嫉妒之心,決定禁止法輪功並開始了一場邪惡的鎮壓運動。在過去的三年裏,數千萬無辜的法輪功學員受到了迫害,至少數十萬人被監禁或送入勞教所和精神病院,數千人被迫害致死。這場迫害至今仍在繼續。

這場迫害受到了全世界所有善良人們的譴責。當迫害不斷加劇和江XX的「殺無赦」密令曝光之後,學員們及其支持者們在世界各地的中國使領館/政府大廈前舉行了請願活動。在任何地方舉行的請願都是和平、誠摯、發自內心的,正如在香港舉行的那次請願一樣;在任何地方舉行的請願都得到了各國的官員和民眾強有力的支持。唯獨在香港──這些和平、充滿善心的請願者卻受到了誣告,並被送上了法庭。

是這些施加迫害者應該受到指控和起訴,而非請願者。

◇ 沒有迫害,就沒有請願

如果這些和平呼籲真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了不便的話,那麼首先遭受這些不便的就是數千萬法輪功學員。而所有這些不便的起因就是江澤民及其恐怖集團所製造的這場迫害。所以,第一個應受指控和治罪的人就是江澤民,和他的恐怖機構「610辦公室」及其在中聯辦的幫兇。否則,哪裏還有法律與司法系統所賴以存在的基礎──正義與公道?

目前在這場審判中受到考驗的不僅僅是法輪功學員的權利,而且是香港的未來。

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從一開始就是非法的。它粗暴地違反了中國自己的憲法以及國際公約。它實際上不僅攻擊了中國的法輪功學員,而且攻擊了所有信仰和追求真善忍的人們。這是對人類正義良知的嚴重踐踏。

各地的法輪功學員都在竭盡全力讓全世界的人們了解法輪功的真相和這場迫害的性質和惡劣程度,呼籲善良人們共同制止這場迫害。

通過和平靜坐的方式呼籲制止這場迫害是不是犯罪呢?絕對不是!恰恰相反,這是最有益於世界人民的事情,因為道德、正義和真理是我們社會幸福的基石,而幸福的基石需要我們自己來維護,這包括你、我、還有全世界的所有人。

對請願者的逮捕和審判根本就不應該發生──這是對香港法律和國際法律的侵犯。法治的喪失帶來的將是社會的不穩定、投資的轉移和繁榮的消失。把江澤民的迫害運動通過這次審判邀請到香港,勢必會給香港的歷史留下卑污的一頁,也勢必會損害香港的國際形像。而受害者也不僅僅是法輪功學員,還有所有認為理所當然擁有自由和民主的民眾,尤其是香港人民。

香港的審判結果將會產生巨大而深遠的迴響。在這次審判中受到考驗的不是法輪功學員,而是香港的未來。維護真、善、忍就是維護所有人的美好未來。

歷史上有很多政治強權迫害無辜好人的例子,在每一個例子中,隨之而來的是整個地區乃至世界付出巨大的代價。我們希望香港不要成為這樣一個例子。

對於任何有良知和理智的人,是非對錯不言自明。

對於所有香港公民,保護法輪功學員免於政治迫害就是在保護香港所有人的利益。如果我們對江澤民集團為迫害法輪功而切割香港的自由和公正表示沉默,那麼最終受到傷害的將是整個香港社會。

對於世界上所有善良的人,保護法輪功學員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權利就是保護人類未來的福祉。

我們呼籲全體人民都採取正確的行動。

* * * * * * * * * * * *

背景資料:

2002年3月14日,16名法輪功學員在中聯辦外請願。就在該次請願開始不久,駐港中聯辦官員為阻止這次請願,給西區警局打了五次電話。警方迫於中聯辦的壓力,派出大批警員到場,並在法輪功學員周圍地域設置路障,對人行道進行全面堵塞,把來往人流推至街上。幾個小時後,數十名警察開始使用過度武力,把學員們拖入警車,他們採取勒脖子、掐敏感穴位的手段,導致九名學員受傷。

由於江澤民集團不斷加大壓力,警方把學員們送上了法庭,指控他們「阻街」和「襲警」。提交法庭的證據顯示,學員們實際上沒有妨礙任何人,反而是警察阻障了整個人行道,並進行了非法而且暴力的逮捕行動。在審判過程中,公訴人無法提供一個第三方目擊證人。同時,還屢次提出與本案完全無關的問題,而法官竟允許公訴人繼續下去。這位法官被指有偏袒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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