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錦州610恐怖分子李協江的犯罪記錄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2年7月26日】遼寧錦州610恐怖分子李協江自從1999年7.20以來,直接參與迫害大法弟子,是江XX政治流氓集團的得力打手。從李協江三年來的犯罪行為來看,他已堪稱錦州地區610的首犯。

(一) 他攻擊法輪功,誹謗、謾罵大法師父。僅此一項事實,他就已無知地將自己定位在宇宙歷史的恥辱柱上。

(二) 迫害大法弟子,濫用酷刑,使用手段極為殘忍、卑劣、下流。僅舉幾例:剝光女大法弟子的衣服,讓她們坐電椅;並用電棍觸擊身體,同時,他們用監視器窺視大法弟子被折磨時的悲慘情景,無度地發洩私憤。

(三) 玩弄權術,獨斷專行,數不清的大法弟子經他批覆送看守所、教養院甚至監獄。

(四) 肆意搜刮大法弟子的錢財。隨著一批批大法弟子被非法拘留或被非法送入洗腦班,他們有了一次次大發橫財的好機會,每次都以罰款的名義(卻沒有留下任何收據、字條),向大法弟子家屬要錢財,少則數千元,多則數萬元,中飽私囊。

(五) 抗拒勸善,變本加厲。大法弟子出於對一切生命的慈悲,向其講真相,告訴他「善惡必報」的因果關係,但眾多大法弟子的慈悲善念卻沒喚回他些許的良知;反而變本加厲地實施迫害,說自己不怕下地獄。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