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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五常市大法弟子遭受迫害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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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6月26日】
卞維香:

我是98年11月開始修煉大法的。自99年7.20後,惡警曾經闖進我家進行非法大搜捕,把我家小賣部的門給踢碎了,餅乾給扔了一地,然後就翻書,共翻走大法書十幾本。

在2000年10月我去北京正法,打著橫幅喊「法輪大法好」被警察抓進前門派出所。它們先問我是哪來的。我沒告訴它們,因為我說了會給當地派出所找麻煩。後來警察把我叫到一邊說,你法也正了,回去吧,就把我放了。回家後,我繼續正法。

可是2001年春節前夕,派出所負責人又去我家騷擾,把我帶到派出所後,我寫了春節不去北京的保證書,還給它們3000元的保金,就這樣我在那裏呆了兩天後被放回家。之後在2001年大學生運動會,警察又去我家中強迫寫「不煉功、不上訪」的保證,我不寫,便將我帶到派出所,非寫不可。我當時由於主意識不強就寫了,後來我悟到做錯了,已經寫了嚴正聲明,聲明以前寫的「保證」作廢。

在2002年春節期間惡警又將我抓去派出所,威脅要送我進勞教所。我在派出所呆了一天,我發正念不承認舊勢力的安排,晚8點鐘跑出來在外邊呆了20多天才回家,家人又用1000元現金擔保。其實警察時刻都在監視著我,電話也被監控。在2002年4月12日,派出所又將我送進了五常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直到現在接近兩個多月。在此期間,因為煉功,惡警將我戴腳鐐手銬在屋中間,大小便都由別人幫助。

陳春蘭:

五常市拉林鎮人。99年7.22我去省政府證實大法,被公安局送到雙城後,晚12點又送到五常關押,一天後就放了。從那以後,每到節假日,公安局就威脅說誰去北京就勞教、判刑。

99年11月我又去北京證實大法,被送回五常市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被勒索了5000元左右後放回。2000年11月13日我去北京證實大法,被惡警搜去170多元錢,17日被送回拘留所非法關押50多天,最後絕食抗議7天後,被迫交款4000元,家裏又交4000元左右,共8000元。由於邪惡迫害,被迫流離失所10個多月。2002年4月14日,我在同修家中被邪惡之徒綁架,又被送進五常第二看守所。在市公安局「610」的指示下,所裏不許學法煉功。我因堅持煉功被戴上腳鐐折磨10天。

高金玲:

女,37歲,家住衛國保家村,在五常租房子住。2002年4月22日中午,前進派出所以查戶口為名,將我戴上手銬綁架到派出所後,又返回抄書。它們非法抄去的書共16本,新錄音機一台,還有煉功帶。回來後又逼迫我罵人,我不配合,它們就打我。現仍被非法關押。

趙清海:

家住五常市興盛鄉。我曾因進京證實大法而被非法關押。出來後惡警經常去家中騷擾,無奈只好賣房,流離失所。被非法關押時由於睡在潮濕的水泥地上,身上長疥長達4個多月警察也不管。至今仍被非法關押。

孟凡忠:

五常市向陽鎮人,2002年3月6日被向陽派出所帶走,搶走人民幣11000元整,價值5000元摩托車一台,後被送進五常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至今。

劉會琴:

98年10月開始修煉。2000年1月5日去北京證實大法,在京被搜去50元錢,被帶回送進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絕食抗議10天,警察強迫家屬寫「不上訪保證」、罰款4300元後放回家。

2000年11月21日早晨,惡警又闖入家騙說和局長談話,將我送進看守所非法關押3個多月進行強迫洗腦。我絕食要求無罪釋放,被強迫灌食三次,後交錢2350元才釋放。

2001年1月15日又被警察騙到分局,說是取材料,又送進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至今。這期間絕食抗議20多天要求釋放,被戴上腳鐐子折磨4天也沒放,後因煉功被戴上腳鐐折磨10天。

閩證國:

2002年4月27日五常團結派出所到我家說查戶口,結果把我家給抄了,拿走了所有大法書,一部影碟機,一部功放機和一個小CD機,還有講法帶。後惡警將我送進五常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

張冬華:

女,41歲,2002年3月15日晚,我因發真相資料被惡警跟蹤,第二天上班後,就帶公安局的人去把家裏翻了個底朝天,拿走講法帶,《轉法輪》。現被非法關押在五常市第二看守所。

鄒志遠:

五常市山和鎮人,2001年元旦因上訪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23日取保候審,同年7月3日因在家中被搜去資料和大法書而被公安局綁架,8月8日取保候審,9日以事實不清為由再次被五常市公安局非法拘留至今。經濟損失萬餘元,在此期間曾被惡警刑訊逼供,受到嚴重的精神摧殘。

張猛:

五常市興盛鄉人。2000年秋去北京證實大法,被帶回當地關押4個多月。2001年4月去哈市通過同修找點活幹,又被抓進哈市看守所關押1個月後送回當地看守所非法關押3個多月。2002年3月7日因發真相資料被五常市民意派出所非法拘留,在押送途中多次被惡警毆打,身上、面部嚴重受傷,曾被打昏迷十幾分鐘,第二次提審又被刑訊逼供,追問資料來源,後因無所獲不再追問。被非法關押至今。曾被惡警帶背銬,手臂一個多月失去知覺。一輛價值7千餘元的摩托車被沒收。

徐長青:

五常安家鎮人。99年4月25日去北京證實大法,到錦州被截回。99年7月22日去哈爾濱省政府證實大法。99年10月29日又去北京證實大法被帶回當地,送進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五個半月,在這期間因煉功被惡警戴上腳鐐子折磨五天,這次經濟損失一萬餘元。2000年6月18日又被警察騙去送進拘留所非法關押一個月,被勒索1400元放回。從這以後,惡警經常去我家騷擾,使孩子和丈夫整天提心吊膽、怕被抓,最後孩子不幸夭折。2001年11月6日再次去北京證實大法,被抓回送進看守所非法關押至今。在這期間,被打、罵成了家常便飯。我絕食抗議20多天要求無罪釋放,也沒被放。後因煉功被惡警帶上腳鐐折磨10天,而且惡警還逼迫我丈夫同我離婚,否則就停止工作。

姜淑芳:

五常市拉林鎮人。99年7.22去哈爾濱省政府證實大法,被公安局送到雙城,晚12點返回五常,非法關押一週、並罰款500元後放回。從那以後,每逢節假日惡警就去家騷擾。2000年11月13日去北京證實大法,在北京被搜去180元錢,後被抓回無常拘留所非法關押47天,絕食抗議5天、交500元後被放,同時家裏又被罰款830元。2001年10月1日,我去同修家回來途中被惡警發現,又被抓進五常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至今。家裏12歲孩子和老人無人照顧,老人有病,走路都困難,兒媳(大法弟子)也被非法送勞教。

劉芳:

是98年2月得開始修煉。99年7月20日後的十幾天,當地派出所長闖進家中搜書,對我拳打腳踢之後將我帶進派出所,它們又一次去家中取大法書。隨之將我關進五常第二看守所。在此期間我的肋骨被打折,我被關了一個多月、交了500元罰款被放回。2000年10月去北京證實大法,在途中被警察截回關進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後交1700元錢,強迫寫「三書」,沒寫被放回。

2001年2月又去北京正法,結果在瀋陽被便衣警察發現,當時在瀋陽車站打橫幅證實大法,被警察帶到瀋陽派出所後被五常公安局接回非法關進五常第一看守所。我絕食要求釋放,10天後交了1000多元錢被放回。就這樣我始終被惡警監視著,後來我又被迫流離失所在外。

高亞玲:

是99年3月6日開始修煉的。在2000年11月19日去北京證實大法,當進天安門廣場西側中間時就被便衣警察截住條幅,沒等我高舉就被搶去並把我們拖上警車送進前門派出所。到所後,兜裏僅有的180元也被惡警搜去,還有兩支鋼筆。在京被關押了兩宿又被當地派出所送進五常市金山拘留所。到所後我們絕食要求無罪釋放,可是警察不放,還給我們強制灌食,用塑料管往鼻孔裏插,10天後又把我們送進醫院點滴,回所後還是不放。我們又進行第二次絕食抗議,8天後警察看此情況,只好強迫家屬來寫「不上訪保證書」就放,而且還要交2000元現金。現在還被非法關押。

呂志凡:因發真相資料被非法勞教。

孫國權:因貼標語被抓,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數日被非法勞教。

李景成:因惡警在家搜去真相資料被非法勞教。

佟少志:原因不明地被非法勞教。

宋金奎:原因不明地被非法勞教。

(截至200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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