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法輪功學員耿翠芳被蘭州鐵路惡警害死的經過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2年6月22日】2002年6月13日早晨6時許,法輪功學員耿翠芳的丈夫蘇蘭州出門時被潛伏了整整一夜的蘭州鐵路機務段保衛科不法人員綁架,強行帶走。隨後,蘭州鐵路公安分局一科惡警郭XX一夥上樓抄家,耿翠芳不配合這些不法人員的無理要求,不給開門。惡警們長時間砸門,並撬壞門上的紗窗。在耿翠芳拒不開門的情況下,惡警們脅迫蘇蘭州打電話讓其妻開門,蘇蘭州知道這幫強盜無惡不作,電話打通後,告訴其妻:「絕不能給它們開門。」惡警們強行撬門,耿翠芳被逼從六樓墜下後,惡警們並沒有顧及其死活、及時將其送往醫院、停止惡行,而是從耿身上取下房間鑰匙,開門抄家,搶走兩個存摺、戒指、首飾以及部份現金後,丟下耿翠芳的遺體在太陽下曝曬,並慌忙逃竄,一直到下午4點多才把人抬走。這幫惡警的土匪行徑使得左鄰右舍看清了江氏政治流氓集團的邪惡本質,並說:「如此流氓行徑總有一天會得惡報。」

四天後,鐵路公安分局於6月16日下午為掩蓋其罪惡行徑,強行將耿翠芳遺體草草火化,不讓家屬拍照、檢查屍體。火化現場,耿翠芳妹妹在悲痛之中,剛說了一句:「為了祛病健身做好人而修煉法輪功,就應該被這樣對待嗎?……」話還沒說完,如驚弓之鳥的犯罪警察們就將其拖離現場。整個火化過程不到7分鐘就結束了。期間的所有的6000多元費用惡警還逼迫死者家屬承擔。

年僅48歲的法輪功學員耿翠芳就這樣被以江氏為首的邪惡之徒們奪走了寶貴生命。在此我們再次呼籲不明真相的警察,不要再助紂為虐迫害法輪功,做江澤民的殉葬品。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6/23/23404.html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