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繩刑,超強度苦役,不讓睡覺--一年輕律師死於河南第三勞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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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5月9日】法輪大法信息中心5月8日報導- 河南消息,河南省第三勞教所為了逼迫34歲的律師李健放棄法輪功信仰,利用繩刑,超強度苦役以及不讓睡覺等方式殘酷地折磨他,導致李健在2002年4月25日死亡。

消息來源說,律師李健是河南正陽縣人,因為傳播法輪功真相資料而被捕,2001年4月底被送往河南省第三勞教所。勞教所稱李健因暴病而死。了解李健的人說,李健在被捕前身體健康,無任何疾病,勞教所的解釋令人難以置信。

據了解,繩刑,為河南第三勞教所發明,並向其它勞教所介紹其殘害人的「經驗」。此刑罰極其殘酷,是將人用特種方法捆綁,一次半小時,不斷地緊繩子,半小時後鬆掉,緊接著再綁,捆一次為上一繩,捆幾次為上幾繩。此酷刑可導致繩子深勒進肉裏,令手腕神經失去知覺,難以恢復。據悉,通常普通犯人上一兩次繩就受不了了,但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上繩竟達五六次之多。

知情人透露,河南第三勞教所強迫法輪功學員每天6點以前起床,一直幹活到晚上,幹不完不讓睡覺,除了吃飯中間沒有休息時間。為了逼迫學員放棄法輪功信仰,獄警輪班看守,幾天幾夜不讓學員睡覺。勞教所的警察曾在會上公開稱法輪功學員死了白死,誰也不負責任。

資料顯示,到目前為止,已有20,000多名法輪功學員未經法律程序被送進勞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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