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腳難使人心動」

——我的護法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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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4月6日】我是四川大法弟子,1998年12月得法,得法幾個月大法就遭到迫害,家裏壓力也大。父親受喉舌媒體的宣傳欺騙,給他講真相他也不聽。2000年12月11日母親因為發真相資料被抓,父親罵母親是反動派,我給他講真相,他就大罵,用開水杯往我臉上扔,用兩三米長的硬竹棒打我的大腿,左腳大腿被打的青黑,又拿刀殺我,這時鄰居攔住了他。

12月25日我進京上訪,在半路上被抓,送到土主派出所已是5點左右,一下車,所長毛華東問我去北京幹甚麼,我說去講清法輪功的真相,他就狠狠地給我一個耳光,而且還說三天不給飯吃。鄉政府的閔受華叫鄉政府的一個職員和婦女主任搜我身上的錢,並要我拿出車票,共搜了338元。接著開始提審我,土主派出所的一個男警察,年齡有24歲,他問我:誰給你的錢,誰叫你去的。我說:誰也沒有給我錢,誰也沒有叫我去,是我自己要去證實法,是我自己的錢,我給他講真相,他就開始毒打我,他還說「把你的手、腿打斷了再把你賣到外地去,也沒有人會說我們。」他們共5個人輪流打,有鄉政府的董中安、王英、婦女主任、李塔山、派出所的一個男警察。董中安用3、4寸厚的一本書打我耳光,派出所的用手打,腳踢,李塔山用拳頭打,還把我的頭按在地上,抓住頭髮,王英和婦女主任用腳踢。到了晚上10點左右我和兩位功友被關到一間又臭又黑又小的屋裏,暴徒又一個一個地提審我們。27日下午3點左右我和五位功友被送到石座山看守所,我父親知道後一個星期沒吃飯,鄉政府的毛天貴和村長閔榮進、楊寶榮到我家罰款1500元,父親說:我一身都是病,都沒錢治。他們說不拿到錢不好向上面交待,父親到處去借,才借了200元錢給他們才走了(這是回家後聽父親說的),在看守所裏我和功友們集體煉功、背經文,背《洪吟》。

我被非法關押了8個多月,釋放前的一個月鄉政府又叫我父親拿4000元錢的生活費,接我和母親,父親告訴他們他不認,也沒錢,回來他也不認。2001年9月7日我被送到劍豐鄉政府,到了鄉政府他們先去吃飯,下午2:30他們上班,董書記問我在看守所幹甚麼,學了些甚麼,我說我是學大法的,就學法煉功。他們又提出三個要求,不准上訪、不准發資料、不准和法輪功學員接觸,問我是否能辦到。我說辦不到,他就給我一個耳光,又問我還煉不煉,我回答要煉,毛天貴說寫保證,今天不寫不准走,在這裏站三天再把你送回看守所,我拒絕他們的要求。他們共5個人輪流打,有董書記、毛文輝、楊寶榮、李塔山、土主派出所一個姓羅的,毛文輝和土主派出所的姓羅的分別站在我的左右,毛文輝用腳踢、手打,姓羅的用拳頭,抓住頭髮把頭往牆上撞,又罵一些髒話,李塔山抓住打亂的頭髮扯下了一把,楊寶榮拖我的手往辦公桌上摔。邪惡之徒掙扎了幾個小時最後還是沒得逞。董書記又拿起電話找到上面,要求把我送回看守所判刑,他們也沒得逞。因家裏沒人管我,他們已下班了,他們就找到我親戚,叫我親戚把我接走。我不走,董書記說我們今天就要喊你走,這樣我離開了邪惡勢力的黑窩。

在回去的這幾個月裏,我向世人講清真相,有信的,有不信的。有一個最突出的例子是,有這樣一個人,我本來不認識他,他說他認識我,知道我是煉法輪功的,他在看守所裏看見過我。我給他講清真相,他很相信大法,最後走的時候他還說有機會要跟我學。我聽了他這話真為他感到心慰。我悟到這一切是師父在安排。沒過幾天我們又見面了,見面他就說我去了解了你們,你們煉法輪功是對的,就決定馬上要學,而且他還向很多世人介紹了大法,說大法和大法弟子是受迫害的,大法好而且那些世人還說大法好,他們也要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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