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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了做好人付出了常人無法承受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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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4月5日】我今年47歲,是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大法弟子。97年初幸遇大法。大法健康了我的身體、淨化了我的心靈,提高了我的思想境界。然而,99年7月,在鋪天蓋地的邪惡鎮壓下,我一個從沒有和警察打過交道的好人,被兩次被送進精神病院,多次被非法關押,進而被非法勞教,承受了常人無法承受的精神與肉體折磨。

99年7月21日和2000年2月9日我為了向政府講清法輪大法的真實情況而進京上訪回來後,兩次被送進精神病院,給我這樣一個神志非常清醒的正常人使用了比精神病人還大3、4倍劑量的鎮靜藥。最長時間達1個月之久。在此期間,單位開除了我的黨籍,並派人到醫院對我洗腦。一天24小時監管,不許出門,更不許看書、煉功。大劑量的鎮靜藥使我頭暈、噁心、腿腳不好使,吐字不清,煩躁……在2000年2月這次進京,被佳市610勒索5000元人民幣。

2000年6月5日單位讓我上班,幾天後,要求我在包保責任書上簽字,因我不配合,停止了我的工作。

2000年6月13日我再一次到北京正法,在北京天安門金水橋上煉功,被抓。被關在前門派出所大鐵籠子裏。後由單位和家屬將我帶回。

2000年10月2日第四次進京正法被抓,後由佳木斯永紅分局長安派出所幹警闞立新以飯費、路費為由強行勒索800元。回佳市後,被非法送進看守所關押。我因為抗議非法關押而絕食、絕水,第五天時,遭到了惡警強行灌食(由於灌食後嘔吐遭反覆灌食),並被帶上腳鐐,將五人共同釘在一起。釋放後,我知道了長安派出所所長史雙飛又以路費為由勒索家屬3000元,就幾次去管他要錢,最後返回1000元錢。

2001年3月8日早8點多,單位派人來家穩住我,和公安局裏應外合抓我進洗腦班,我正義警告、善心規勸單位來的要給開門的同事,給她講了大法的真相,並告訴她:你這樣做,就是迫害大法弟子,就是把你自己推向了深淵。在惡警瘋狂砸門的情況下,我給同事做好了午飯請她吃飯,絲毫沒有一點怨恨她,就這樣,同事在我的感召下,沒有給惡警開門,惡警在無奈的情況下,於下午2點多鐘只好撤回,從此,我被迫流離失所。

2001年5月22日清晨,我在噴寫法輪大法好標語時,被蹲坑的永紅分局政保科長石秀文、郭維山看見,他倆像惡狼一樣的猛撲過來,將我一把按倒在地,郭拽住頭髮往地上砸,我暈了過去,他又用腳使勁踢我的肋骨,致使我在以後很多天起床都很費勁。後來發現頭上的大包鼓起很高,全身青一塊紫一塊,然後他們將我帶到永紅分局,非法審訊,由於我不配合邪惡,郭維山對我大打出手,石秀文也氣急敗壞地破口大罵,將我掄得太陽穴撞在桌角上,癱倒在地,他們又將我強行拖進鐵椅子,鎖在裏面。市局黃XX將我坐的鐵椅子扭轉過去,面向牆,然後用手拽住我的頭髮審問,只要不回答就往牆上撞,用腳往我的腳上使勁跺,由於我拒絕配合邪惡,堅決不回答他的問話,他就不緊不慢一下一下地撞了我好幾個小時,直到來人準備給我錄像,他才停止。邪惡的警察為了給我錄像,四五個人,有拽頭髮往後扯的,有拽衣服的,我為了不讓邪惡得逞,就張大嘴,緊閉雙眼,邪惡無奈就只得作罷。

下午,市委副書記趙慶有為了表示對此"案"的重視,帶領近十人來到永紅分局,我一看趙書記來了,我意識到:如果趙書記對大法有一個正確認識,能理解、支持,那將是佳木斯常人的福分。就主動伸出手和趙書記握了握手說:"你好:趙書記,我煉法輪功,是遵照"真、善、忍"的標準去做,我沒有做違背國家憲法規定的任何一條法律,可是,人總得有說話的權利,在我們的師父和大法遭受侮辱的時候我們卻連一句說話的地方都沒有。中國的憲法明確規定:有信仰、言論、結社自由,而我們沒有一句說真話的權利,究竟是誰在犯法,是誰在踐踏法律?"趙書記聽了我的話,只是說:"啊!你是建委的會計,哦、哦、哦。"就沒再講甚麼,領著手下,走了。

晚上6點多鐘,惡警將我送進了看守所。到看守所我拒絕進食,包號所長高春波就將我雙腳釘在地鋪上,因不穿犯人穿的馬甲,又將雙手釘在地鋪上,整個人呈大字型,一動不能動。就這樣,於25日晚上將我送進勞教所。

在勞教所裏警察採取叛徒包夾堅定的大法學員的方法,每天四、五個人圍攻一個,灌輸邪悟言論,直到深夜。包教惡警劉亞東每天來大喊大叫、罵師父、罵大法,發現我看經文,就強行搜號,不准有紙和筆。在那裏,只要你不屈服,就對你進行精神圍困、折磨,經常讓你看"焦點謊談"的錄像和一些反面教材的錄像,除此之外,給不轉化人員規定了不准煉功、不准學法、不准站窗口、門口、不准出屋、不准寫信、不准家屬接見……,整日放大音量的錄音,吵得你頭暈腦脹。每天主食是劣質饅頭(反來復去的熱,粘呼呼的),菜是每天一滴油也沒有的水煮菜湯,中午是一滴油也沒有的白菜燉海帶或蘿蔔燉土豆,還僅僅是一小飯勺。有時還吃採的豬食菜。

由於我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配合邪惡,被警察視為難管教之人,將我送進嚴管隊,在嚴管隊每天由刑事犯看管,因為這裏都是堅定的大法弟子,每天絕食抗議非法關押的學員不斷,每天都有野蠻灌食的行徑。警察強行給絕食的學員加不明藥物。她們嚴密封鎖消息,只要一灌食就放大錄音機的音量,有的功友已經被折磨的不能行走,生活不能自理,也不知道她們給灌的甚麼藥物,被灌食的功友腹瀉不止。濃鹽水灌後,口渴難忍,胃內有燒灼感,只要我知道有學員遭到灌食,我就找管教、領導談話,譴責他們的野蠻行為。

同時也悟到,我也不應配合邪惡的非法關押,因為這裏不是修煉的場所,正法弟子應該出去做正法的事,於是,我在堅持糾正不正確狀態的同時(伙食不好,找幹警談話,別人灌食,找幹警談話,不讓學法、煉功找幹警談話等等)堅定絕食,由於我自己有一定要儘快走出這個魔窟的一念,絕食的同時又加上了長時間嘔吐,這樣,我第9天出現血壓降低,心率加快等症狀,到醫院時,血壓已經測不到。就這樣,我在正念之下,在師尊的加持下,於2001年12月11日堂堂正正走出了勞教所。

2002年1月8日上午8點多鐘,我剛到資料點,一功友正準備外出,惡警突然闖入,那位功友用身體將惡警攔在門外,這時,我馬上將印刷資料的小屋門鎖上,並將有關的東西銷毀,這時4名惡警已經闖了進來,將我和另一功友關進一間屋子裏,惡警以為立了大功,就打電話又叫來了一群又一群警察(市局、分局、派出所)。他們將印製資料的屋門強行打開,搜查,我和功友坐在床上單手立掌,發正念,默念師父的正法口訣,這時,我想起還有另一功友這個時間可能要來,我就摘下牆上的鐘錶準備向玻璃砸去提醒功友注意,惡警上來一把將我拽得摔倒在地上照胸部狠狠一腳,當時,我立即感到氣上不來,兩惡警將我強行撈到床上,我好半天才舒緩過來,我又坐起來和功友一起發正念。這時他們扛著錄像機要給我倆錄像,我倆不配合,一直發正念除惡。然後,我大聲朗讀了師父《在美國佛羅里達法會上的講法》的經文。並讓幾個看管的警察和我們一起學。他們都很認真地聽完。這時就聽在外面翻東西的警察說,你聽他們念的還挺有水平的,一字不差,我知道外面的警察也一直在聽。

在這期間,永紅區惡警郭維山搶走了兩回經文,都由另一還有善念的警察又給我拿了一份。他們搜完東西又將我和功友渾身上下搜了個遍,將我隨身的4000多元錢、鑰匙、手錶、電話磁卡等一併搜光。將我倆強行帶上警車,功友連鞋都沒讓穿,到了永紅分局,郭維山一把將我的頭髮扯住從車上拽下來,並狠狠地將我踹倒在地,這時,隨車看管我的兩個善心尚在的警察將我從地上架起來,並譴責道:"打人家幹甚麼?"隨後他們又將我鎖在鐵椅子裏進行非法審訊,我拒絕配合邪惡,一律不回答。他們還要給我拍錄像,我就一直不停地講我沒有罪。他們沒有辦法錄,女惡警徐X把門打開說:"你妹妹來看你了。"我知道他們是欺騙,就根本沒向她那個方向看,這樣他們沒有達到目的只得作罷。

晚上8點鐘左右他們將我倆送進佳木斯市看守所。在看守所裏我找包號馬所長談了我修大法是如何受益,我是被迫害的,做好人沒有錯,馬所長說,我也沒有辦法。這樣我抗議非法關押絕食,困難情況下堅持向內找,去掉外求的心,無求而自得,這樣在我絕食第9天出現生命危像(再加上我剛剛從勞教所釋放不到一個月也是由於身體狀況,看守所怕擔責任),就催促辦案單位到醫院檢查,由於病情太重,醫生吩咐病人隨時有生命危險,辦案單位的宗旨是看完病依舊送回看守所,這樣辦案單位只得再三請示,後市局來人方做決定"取保候審"。回來後沒多久,他們就預謀再次抓人,我只得又一次流離失所。

兩年來,我為了做一個好人付出了一個常人無法承受的代價。失去了國家公務員、國家幹部的公職,被開除了黨籍,孩子當兵也失去了資格,丈夫由於我屢次被抓,精神受到極大的打擊,也失去工資來源。由於我多次被迫害,父母、兄妹也整日裏擔驚受怕。有關部門每次都以各種名目勒索家屬錢財數額巨大(具體數目,他們不敢讓我知道),我只知道我家現已債台高築。這就是被大赦國際評為「人權惡棍」的江澤民的獨裁統治下的「人權最好時期」我所遭受的迫害之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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