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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央視關於大法弟子李豔華死因的焦點謊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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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3月31日】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八日中央電視台晚間「新聞聯播」及「焦點訪談」節目又出台一出誣陷法輪功的戲。「焦點訪談」節目組是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中旬到遼寧省大石橋市南樓開發區採訪的,採訪主題是東江村人大法弟子李豔華的死因。(李豔華,女,五十八歲,大法弟子。) 播出時間卻是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八日,其間歷經四個月,我們不知甚麼原因使這齣戲「千呼萬喚始出來」。看來,對此戲剪輯潤色,加工做成,是何等的艱難啊!造假也不完美,仍然漏洞百出。電視中用幾組鏡頭就否定了李豔華老人被警察刑訊逼供活活打死的事實。通過出示一組化驗單,法醫的鑑定等得出李豔華是糖尿病發作,搶救無效死亡的論斷。無論是從李由家裏走出來撒傳單的時間看,還是從李死後大法弟子所照照片來看,這論斷都與事實完全不相符。

讓我們來分析一下這幾組鏡頭,讓讀者在事實面前做出自己的評判。

有一組鏡頭是東環醫院的醫生講述如何搶救無效死的。還出示了一張搶救照片及一張化驗單以證明糖尿病不是憑空捏造。在這裏我們首先要說:李豔華在練功前就沒有病,更沒有甚麼糖尿病。練功後更是無病一身輕,身體非常健康。怎麼才撒了三十多戶傳單就突然累出個糖尿病,而且一病就立即暈倒昏迷,連醫院都沒搶救過來。再有為甚麼搶救還要拍照呢?是否做賊心虛?

另一組鏡頭:法醫的鑑定。電視中說法醫在事發當時對李豔華頭、骨骼等處是進行檢查過的,得出的結論是非暴力致死。對於大法弟子冒著生命危險去太平間拍下的李豔華傷痕累累的照片,法醫出人意料地將傷痕說成是「屍斑」,真是瞪眼說瞎話!


大法弟子冒著生命危險去太平間拍下的李豔華傷痕累累的照片

回想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九日我們聽到李豔華老人不幸的消息,大法弟子悲憤萬分,決定去太平間驗傷。揭開老人的衣服,老人後背、腰部以下頸部肩頭胳膊上都是一條一條紫色的傷痕,傷痕重疊處是一片一片的,可見當時老人遭受了怎樣的毒打!慘不忍睹啊!而且大法弟子拍照時李已被整容,換上了乾淨的衣服,但是老人鼻孔仍留有大塊血跡,未清洗乾淨。糖尿病鼻孔還要流血嗎?這就是「非暴力死亡」?在這裏需補充的是,觀眾看到的照片上李豔華的後背是紅色的,不知錄製時作了怎樣的手腳。且電視分辨率有限,實際照片上是一條一條紫色傷痕。

又一組鏡頭是路國佔、李英的口述。首先介紹一下路國佔,他原是法輪功學員,參加拍照者之一,於二零零一年五月末被公安非法從家裏抓走,關在大石橋市看守所。他一到看守所就絕食八天,被粗暴灌食,令其痛苦不堪,被迫放棄抗議,開始吃飯,並被牢頭毒打,頭部腫起一個大包,抽血後才好轉。在審李豔華的案件中,警察一天兩次審訊,不許家人接見。後來聽說他背叛了。今天從電視中看到,他第一句話就左右逢源,明哲保身的跡象。第二段話裏有一句對李豔華傷痕的評論。我們知情人都知道,他說的是假話。因為他親眼看到了李豔華老人身上的傷,也曾對別人講過老人傷痕累累的慘狀當時激起他很大的義憤。焦點訪談採訪他時,他已經被關半年,且身心遭受了非人的折磨,如果是在無任何壓力的情況下採訪他,相信他肯定不會那樣違心說假話的。

李英,原是大石橋的學員,二零零一年六月初被警察非法抓捕,開始關在看守所,她兩次絕食抗議邪惡對她的迫害。同年九月被送到遼寧省馬三家勞教所,讓人痛心的是,她被逼放棄了自己的信仰,背叛了。她沒有參加拍攝照片,她聽了拍照片的大法弟子的描述,又看到照片後,就寫了一個簡短的事件概括。她是初中生,文化不高,這麼大的命案,一個大約一百字的概括當然說不清楚。所以別的大法弟子將此事重寫並把李被害的真相上了明慧網。

再一組鏡頭:李豔華的老伴馮明申(音)的偽證。馮明申對其妻李豔華煉功前沒糖尿病,煉功後更是身體健康的事絕口不提,只是配合公安作偽證。2001年李豔華慘死的事上了明慧網後,南樓經濟開發區公安局讓馮明申還有當時的西江村村長劉勝,還有兩名醫生在大石橋市有線電視台作偽證,掩蓋事實真相。這次又為焦點訪談作偽證。南樓經濟開發區公安局在李豔華老人的屍體火化後,才敢到電視中廣泛宣揚。他們為甚麼不在事發後馬上上電視?!若真的像焦點訪談中所說李是暈在田野裏,公安趕到後又出於道義送醫院搶救--這等學雷鋒的好事為甚麼當時不叫電視台來錄像,拍照?這樣可以一舉兩得嘛:一給法輪功抹黑,二又樹立了公安的「光輝形像」。這樣的好事他們為甚麼不做呢?他得先毀屍滅跡。這樣就可以肆意造謠,顛倒黑白了。其實不少有辨別能力的人早看出他們的不正常了,做賊心虛,還要造謠誹謗,豈知枉費心機!

焦點訪談節目組正式採訪馮明申的前一天,東江村民親眼看見警察去了馮家。焦點訪談正式採訪馮明申時,警察三步一崗,五步一哨,根本不讓人靠近。而在李豔華死後,馮家蓋起了四間樓座,大約需人民幣四、五萬元。馮家經濟條件原本很困難,近幾年又沒甚麼大收入,這錢是從哪來的?東江村民都說是政府為堵馮明申的嘴給蓋的。政府當然不會承認,馮明申也不會當眾承認,但我們只想請馮明申捫心自問:你住這房子心安嗎?

當今社會,唯利是圖,出賣良心者大有人在。東江人說馮明申其實也想老伴,也知道是被打死的,可屈於公安淫威,在威逼利誘面前沒有辦法。焦點訪談中還提到大法弟子王常順出走,實際大石橋公安局已於二零零二年二月十二日將王長順非法抓捕。大概是沒能及時通知焦點訪談,由此也可看出焦點訪談對所播節目的不負責任。實際上二零零二年是一月十五日晚,大石橋市大法弟子針對焦點訪談,將李豔華被害的事實真相及四幅照片印了出來,在大石橋市東西江村等地進行的廣泛粘貼,使得許多老百姓了解事實真相,他們對惡警肆意虐殺大法弟子的暴行無不深感震驚,同時也非常憤慨。

面對全世界人民,我們可以公開說,我們有兩樣直接證據可以證明李豔華是被南樓經濟開發區公安分局的惡警活活打死的,否則無憑無據的也不敢輕易上明慧網。事情經過是這樣的:2001年2月18日晨大法弟子李豔華到西江村去散發真相傳單,挽救被謊言矇蔽的群眾,不幸被惡人舉報,南樓經濟開發區公安分局惡警為貪功,追查資料來源,竟對五十八歲的老人刑訊逼供,大打出手。老人寧死不說,惡警將老人活活打死。人命關天。惡警為逃避罪責,將屍體偷偷扔到西江村的一野地裏,於是就有了西江村村民2月19日晨的發現,南樓公安局接到報案後又裝腔做勢地把已死的人送到東寰醫院,讓醫生製造搶救的假現場,醫生迫於壓力當然順從,又拍了搶救的照片,再弄張假化驗單掩人耳目。

法醫同流合污,幫助惡警開脫罪責。但他們沒想到大法弟子會去太平間拍照,拿到了他們打死人的直接證據,邪惡之徒見其犯罪事實上了網,慌了手腳,中央有關官員知道後,不去查殺人兇手,卻多次命令警察抓上網人員及拍照的大法弟子。有個大法弟子就是在北京居住地被非法抓捕的,被非法判三年勞教。

之後,焦點訪談節目組被指定插手此事。然而「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想改變打死人的事實根本不可能。所以他們經歷四個月的艱難拼湊,剪輯,加工。讓民眾覺得還是哄小孩的玩藝兒。漏洞百出。畢竟紙包不住火,事實勝於雄辯。而央視的做法所起的副效應卻使老百姓對所有的新聞都不相信了!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當歷史走過這一頁,當法正人間,真相大顯時,所有對大法弟子行惡者和製造謊言者將「下無生之門」(經文《法正人間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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