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黑龍江省依蘭縣大法弟子被迫害的事實(續)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2年3月12日】周士芬、女、56歲、依蘭縣橡膠廠。2000年3月被非法關押7天,絕食抗議7天。被縣公安局勒索3700元(主要責任人:張煥友、費宏)。2000年6月5日進京上訪,走到瀋陽被非法抓回關押2個月,其中絕食抗議3次,被野蠻灌食1次。被縣公安局勒索1000元,派出所勒索700元(主要責任人:張煥友)。

左振歧、男、47歲、依蘭縣三道崗。2000年6月20日在依蘭第二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68天,管教人員指使犯人拳打腳踢。他被勒索人民幣2400元(主要責任人:張煥友)。2001年1月4日進京上訪,被非法抓捕,回當地後,未經任何法律程序就送勞教所勞教一年,到勞教所,先給澆20盆涼水,被子、行李給打開幾次,帶的洗衣粉、香皂都給掠去,隨身僅有的50元錢也被哈爾濱萬家勞教所集訓隊的管理科的科長給沒收了。被依蘭縣三道崗黨委書記勒索9000元(主要責任人:佔金成)。

潭風華、女、51歲、依蘭縣迎蘭鄉。2000年1月17日因進京上訪被抓,送依蘭縣駐京辦事處關押4天,被駐京辦姓程的勒索500元。又被迎蘭鄉派出所勒索1500元。後被押回當地非法關押32天,後家人被依蘭縣公安局勒索3000元放回。

范淑雲、女、43歲、依蘭縣依蘭鎮。2000年3月我因在商廈煉功,被110抓進公安局,由於在逼迫下仍不放棄對法輪大法的信仰,我被惡警非法關進依蘭第二看守所。在這期間遭到管教的非法搜身和辱罵,非法關押5天後,家屬被依蘭縣公安局勒索3000元放回(主要責任人:張煥友、費紅)。2001年11月我和同修去講真相,被惡警非法抓進看守所,關押10天後,被公安局勒索650元放回(主要責任人:張煥友、費紅)。

張玉香、女、63歲、黑龍江省依蘭縣三道崗鎮。2000年5月20日,我在外面煉功,被惡警非法抓進依蘭第二看守所,期間遭到管教搜身和辱罵,關押4天後,家屬被依蘭縣公安局勒索3000元放回(主要責任人:張煥友)。2001年1月2日我被帶到鎮政府會議室,強行關在那裏2天1夜,期間水米未進。最後,家屬簽字擔保才將我放出來。

陳淑萍、女、57歲、黑龍江省依蘭縣三道崗鎮。2000年正月初三我去北京請願,被依蘭縣公安局抓回,家屬給公安局長2000元錢將我釋放。2000年正月十二,依蘭縣公安局到我家非法搜查,將《轉法輪》及錄音磁帶等強行沒收,並罰款3000元。2000年5月20日因在外面煉功,被關進依蘭縣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20多天,又被勒索1000元後被釋放。2001年1月2日被帶到鎮政府會議室辦「洗腦班」,並將我關在會議室2天1夜,同時威脅我如若出走,就罰款5000元,最後家屬簽字並擔保才將我放回(主要責任人:張煥友)。

魏秀蘭、女、45歲、依蘭縣三道崗。2000年正月初三去北京正法,出發前被派出所發現,將我關進依蘭縣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半個多月,被依蘭縣公安局勒索3500元才將我放回家。2001年1月2日,我正在家裏做家務,被兩個警察和鎮政府兩個幹部強行帶到鎮政府會議室辦「洗腦班」,晚上被關在會議室,在木板凳上過了1夜2天,鎮政府領導對我說:不准我外出,不准去北京上訪,違者罰款5000元。後來家屬擔保簽字才放我回家。

趙穎超、女、73歲、黑龍江省依蘭縣依蘭鎮。2000年正月十六因參加集體煉功,被縣公安局抓進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6天,期間絕食絕水抗議5天。家屬被依蘭縣公安局勒索3700元放回(主要責任人:趙世晶、張煥友)。

魏麗麗、女、26歲、依蘭縣三道崗。2000年正月初三出去正法被當地派出所抓進依蘭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20天,關押期間,被看守所所長鄭軍踹兩腳。被依蘭縣公安局張煥友勒索3400元放回。2001年元月2日當地派出所用謊言將我騙到派出所將我非法扣留數個小時。

呂風雲、女、54歲、黑龍江省依蘭縣三道崗鎮。2000年正月初三去北京證法,被抓進依蘭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關押期間,曾被管教在寒冷的冬天在室外用冷水潑身。被依蘭縣公安局勒索3200元(主要責任人:張煥友)。2000年5月20日因在外面煉功證實大法,被非法關押兩個半月。關押期間被管教帶到室外,在熾熱的太陽下曝曬。由於煉功,被往身上噴水;在絕食絕水抗議期間,被強行打針;被用腳踩著強行野蠻灌食(主要責任人:張煥友)。2001年元月2日,被當地派出所用謊言騙到鎮政府會議室,關押2天1夜,坐涼板凳。元月5日被送進依蘭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六個多月。關押期間,經常被看守所副所長林忠和提審人員辱罵。在絕食、絕水抗議6天的情況下,被強行灌兩瓶濃鹽水(主要責任人:張煥友)。

王麗、女、35歲、七台河市東風礦。99年年末,我進京上訪被非法抓捕,在七台河861呆4天,後轉七台河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個月,被關押期間被勒索3000元人民幣。

王麗清、女、58歲。2000年6月被礦務局公安處勒索600元。被東風礦保衛科王愛民勒索100元。

王平忠、男、53歲、七台河東風礦。2000年6月被非法關押在礦務局拘留所。被王愛民勒索100元、公安處勒索600元放回。

陳秀芹、女、53歲、七台河東風礦。2000年6月被礦務局公安處勒索600元。

李新春、女、39歲、七台河東風礦。2000年5月16日被東風礦保衛科勒索600元。2000年6月被東風礦保衛科勒索200元(主要責任人:孫玉龍)。2000年8月被東風礦運輸區科長曹衛君勒索2條石林煙。

王新榮、女、46歲、七台河缸火車站。2000年7月因我進京上訪,惡警把我丈夫張志才抓去非法拘留,勒索1500元人民幣。2000年8月被勒索現金3500元。2000年9月被勒索500元。主要責任人:東風派出所所長李志,經辦人:葉成春。

門桂英、女、51歲、勃利縣礦。2000年8月11日東風派出所要求交款2000元,由於家庭困難,交現金560元,所以至今房照和戶口還在街道抵押。主要責任人:東風派出所李志。

董秀華、女、38歲、七台河東風礦5井。2000年7月被缸窯溝街道辦事處勒索2000元。主要責任人:郎學。

邴玉芹、女、59歲、七台河缸火車站。2000年7月被缸窯溝街道辦事處勒索2000元。主要責任人:郎學。

穆桂芬、女、36歲、七台河缸火車站。2000年7月被缸窯溝街道辦事處勒索2000元。主要責任人:郎學。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3/18/19972.html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