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日瀏覽  
  • 訂閱明慧  
  • 網站地圖  
  •  
     
  • 長春電視真相片的播放者是中國憲法的維護者
  • 詹姆斯通基金會:中國政府是如何試圖控制美國的華語媒體的 (全文)
  • 歷史的瞬間 知道真相會成為你的福分
  • 錄像片:是自焚還是騙局?
  • 江澤民為甚麼鎮壓法輪功?(二)
  • 江澤民為甚麼鎮壓法輪功?(一)(譯文)
  • 外界評論:到底是誰侵犯了誰?
  • 圈外人的聲音:我為甚麼不能保持沉默?
  • 人心因善良而偉大
  • 當我們面對犯罪 你別無選擇
  • 北京日報:中國每年19萬人吃錯藥致死
  • 錄像:98年國家氣功評審調研組在長春座談會上的發言
  • 於法不容,於理不通
  • 不是迷信,而是博大精深的科學
  • 一位大學三年級女生談上訪經過和認識
  •  

    首頁 > 社會支持 > 各界聲援


    "全面講清真象,正念清除邪惡,救度眾生,堅定的維護法"(《大法堅不可摧》)

    加拿大醫院雇員工會主席代表46000名會員寫給總理的信


     
      打印機版


    【明慧網2002年3月11日】

    2002年3月4日

    尊敬的讓﹒克雷蒂安閣下
    加拿大總理


    尊敬的克雷蒂安總理:

    關於:中國對人權的踐踏

    2002年3月在日內瓦召開的聯合國人權會議向加拿大提供了一次帶頭堅決要求中國尊重人權和基本自由的機會。

    加拿大通過對話與貿易促進中國尊重人權的政策是不會成功的,除非加拿大採取行動迫使中國停止對向他們提出異議的組織和運動濫用酷刑。

    自9﹒11災難事件以來,這種情況進一步惡化。政府正在利用這次事件為其不斷升級的打壓抗議和異見人士的活動辯護,其壓制和鎮壓的手段包括肆意拘留、酷刑和殺害。

    中國儘管批准了“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1、“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2、“聯合國反對酷刑和其它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3,但它卻未履行它在這些公約下應盡的義務。而且,他們也在1999年簽署了“聯合國民事與政治權利公約”4,尚需批准實施。他們還拒絕給予工人組織獨立工會的權利,這違反了國際勞工組織(I.L.O)和中國自己憲法規定的義務。

    另一值得嚴肅關注的方面是它對法輪功的歧視。去年,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的歧視已經升級到了這樣的程度:他把修煉者們描繪成恐怖分子。大約二萬五千名中國法輪功成員目前被拘留在勞教所、監獄或精神病院。並且,今年2月14日,警察逮捕了40名在天安門廣場請願的外國成員。目擊者報告說,警察在逮捕學員時,對他們進行了身體虐待和辱罵。

    我代表四萬六千名醫院雇員工會的會員,敦請加拿大的代表在即將到來的日內瓦會議上發起決議案,呼籲中國政府履行它在國際公約下應盡的義務,尊重為爭取人權和民主而進行的抗爭,以及停止他們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您誠摯的

    弗瑞德﹒木辛(Fred Muzin)
    醫院雇員工會主席


    註:本文所提到的聯合國人權公約英文原名:
    1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
    2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
    3 Convention Against Torture and Other Cruel, Inhuman or Degrading Treatment or Punishment
    4 United Nations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明慧網版權所有 © 1999-2004 MINGHUI.ORG
      推薦給朋友
      意見和建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