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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兩年多來遭受迫害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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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2月14日】我自1996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明白了人生的意義,知道了做人的道理,終於找到了人生的歸宿,自己身體原有的嚴重慢性病明顯好轉,無論在單位還是在家庭,人際關係越來越融洽。

可是,1999年「7.20」事件發生了,全國的法輪功輔導員被抓捕。我曾理智地仔細分析過,結果我發現了一個驚人的事實:堂堂的國家新聞媒體對於法輪功的報導居然弄虛作假、說謊造謠,甚至斷章取義、栽贓陷害,嫁禍於法輪功,而且民政部、公安部發出通知的本身就是在違背憲法,與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國家憲法相抵觸。

1999年9月30日,我正在單位上班,滄州市水月寺公安派出所派來兩個警察,問我還煉法輪功嗎,我說還煉,他們竟然以所謂的「妨害公共管理秩序罪」將我非法拘留15天,並且侵犯我的住宅非法抄走部份大法書籍。

2000年2月,我與另一位大法弟子去北京天安門廣場,遭到武警的無理盤查,我說法輪功是被冤枉的,我們是來申冤的,就被押進天安門派出所。當天晚上被送往滄州駐京辦事處。當時一個姓劉的警察將從我身上搜出的幾百元錢拿走,說是暫時由他保管著,但至今分文未還。第二天滄州公安內保處及我單位的工作人員將我帶回滄州,公安局的人向我的單位索要2000元費用,之後將我非法關在看守所達55天。

2001年7月29日下午4時許,我聽到有人敲門,一問,說是水月寺派出所的馬林,要找我聊聊。我對他說:星期天大家都在休息,而且你們有的警察執法犯法,說話辦事不讓老百姓服氣。就在前些天一個警察知道有位老太太在家煉法輪功,便找上門來,可門上著鎖,這個警察在窗戶前面聽到屋內有動靜,就破門而入,不由分說就把老太太抓走,僅僅因為老人不肯放棄「真善忍」的信念,這世間還有道理可講嗎?我還對他說:你來了,說實話,我不歡迎,也沒甚麼可聊的,快走吧!但他在門前不動,就是要想進來。這樣我放鬆了警惕性,心想可能進來談上幾句也就沒事了。我把門打開了,這個馬林跨了進來,沒向屋裏走,站在門口不動,朝樓道招呼了一聲,突然,有七、八個人竄了出來,直闖我家門口,我本能地想關門阻止他們進來,口中高喊「土匪搶劫啦!」畢竟人單力弱,這幫人把我摁倒在地上,我質問壓在我身上的人,如果你們真是執行公務,你們何必撒謊呢?你們敢把你們的姓名說出來嗎?結果只有馬林報出了自己的名字。一個被稱作「(王)義新」的人要先把我帶走,給我戴上了手銬,但沒有人告訴我為甚麼要帶我走,為甚麼要搜查我的住宅。

我被架進一輛車裏,一路上有一惡警一直坐在我的腹部。到了一幢樓前停下來,上了三樓,他們把我關在西面靠北的屋子裏,並銬在暖氣管上。過了很長時間,那七、八個人才回來。其中一人上來衝我面部猛擊一拳,頓時打得我鼻子鮮血直流,他罵罵咧咧,說我在阻擋他們進屋時碰著他了,說完轉身出去接了一杯水回來,朝我臉上潑來。後來我發現家裏的大法書籍、資料及其它用品也被搶來了。王義新要我在搜查證和物品目錄上簽字,我只在物品目錄上簽了字,那些物品確實屬於我,但搜查證上的字我拒絕簽,因為公民住宅不受侵犯是受憲法保護的。

黃昏時分,我的姐姐、姐夫托人來看我,勸我說出他們想要的東西。我回答我沒有做出任何傷害別人的事情,我所做的只是在邪惡栽贓陷害法輪功的情況下向世人講清真相,以使更多的人不再受騙,能夠認識甚麼是真正的善、甚麼是真正的惡,抓捕我完全是非法的。第二天中午,我的哥哥和姐夫又來勸我,我沒有說話。見我此狀,以王義新和一個姓韓的為首的這幫傢伙開始準備對我下手了。他們吃完午飯,回來帶著一股刺鼻的酒氣,脫掉上衣,光著膀子,目光兇狠,湊到我跟前,說甚麼「到這兒來的沒有不開口的,對你們這些煉法輪功的上面說了,打死一個就像碾死個蟲子,打死找個坑兒埋了也就完了。」王義新得意地告訴我,我妻子因阻擋他們非法搜查被打了耳光。接著,他上來朝我頭部劈頭蓋臉地打來,這個王義新還吩咐不要打一邊耳光,免得不平衡。見我還不說話,王義新拿來一根又尖又硬的小木棍,說這是從下邊縣裏傳來的很管用的刑罰,而且就是到醫院裏也不容易被檢查出來。接著他用木棍開始戳我的兩肋,既疼又癢,還說這樣戳到陰部,然後再用電棍電擊,可以導致永久性陽痿,那樣不但醫生查不出來,家人也很難知道原委。

當天下午在我被打之後,有一個姑娘在那上班,見我如此,滿不在乎地說甚麼我一定吃了不少麵包吧。看來他們對於毆打的場面已是習以為常了。晚上,有人值班來看著我。他們談話中談到了法律知識的普及問題,有的說現在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如今國安大隊知道的法律,刑警大隊不知道,而刑警大隊知道的法律他們國安大隊卻不知道。我想執法者不懂法(公安部有規定嚴禁刑訊逼供;《國際人權公約》規定公民是享有免受酷刑權的。),何談守法?此後,他們逼迫我承認與天津的一位大法弟子有聯繫,當時我堅決否認,他們就用刑罰折磨我,用非法抓捕我的妻子來威脅我,結果我就編了一些,違心承認了他們所說的。以後在我被關押看守所期間天津方面來人調查此事時,我把事實說出,否認了以往被逼出的供詞。至今想起自己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追悔莫及。今後一定加倍彌補。

在隔壁還關著一位大法弟子,是在我之前被抓的,從他們言談中聽到此人叫程儒林,坐在椅子上。據說那是把鐵椅子,坐上去的人手腳被固定,不能自由活動。我時常聽見從隔壁裏傳出的慘叫聲,一天夜裏,我聞到了電棍電肉烤糊了的氣味。

我在這幢三層樓裏一直被關了幾天,我的腰帶被他們拋出了窗外,隨身攜帶的物品被搶走,其中包括一張存取款的牡丹卡和一個呼機,至今未還。在我家被非法侵入、搜查並強行居住幾天後,家裏的一些東西包括一個隨身聽便失蹤了。

2001年8月1日下午我被送進滄州第一看守所,整個過程除了說我是個煉法輪功的之外,沒有辦理其它任何手續。

在看守所裏,經常聽到有大法弟子進行絕食抗爭,但是只要絕食,看守所就會加重迫害。他們把絕食者固定在一張床上,在看守所裏叫安全床,四肢固定不能自由活動,從鼻子裏插進胃管,用膠布粘住,進行灌食,二十四小時整天如此!看守們還說這是「人道主義」,在講「人道」。有的大法弟子甚至連續絕食七、八天。在滄州第二看守所有個絕食的大法女弟子,曾經接連30天被這樣摧殘,手腕上的肉都爛了,最後被殘害致死,年僅23歲,她就是楊妹。

到2001年9月中旬,我被非法關押近45天左右,仍沒有得到任何消息,這更是不合法律程序了,我們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好人,但這不等於邪惡迫害我們的時候無所作為、默默承受,我們應該起來奮爭,爭取憲法賦予我們的信仰自由權。正因為有些大法學員懼怕承受更大的痛苦、怕打亂平靜的生活才縱容了邪惡,使得他們更加猖狂,更加肆無忌憚地迫害我們。絕食決不是自殺,而是為求得公正對待所採取的一種抗爭形式。我決定絕食,絕食第二天,看守們給我戴上背銬,即使睡覺也不給卸下,全天如此。他們說戴背銬是為了讓我吃飯。第三天,看守所叫來救護車,找來兩個醫務人員給我下胃管,下一次50元,這費用得由我們自己來出。第一次給我下完胃管回到號裏,我用腳將胃管拔了出來,號裏的人都很驚恐。看守們威脅說我如果再拔出來,就給號裏的人上鐐,要麼就上安全床。就這樣我被第二次下了胃管。回到號裏,覺得呼吸難受極了,就喊著說我要吃飯,看守惡狠狠地說主管人下班了,帶著胃管也能吃。這樣過了三天看守們才給我拔了胃管,卸下背銬。

在看守所裏有一個看守叫劉建國,動輒在公共場合詆毀法輪大法,而且不許別人反駁。其人主管生產和思想教育,口頭上常說些冠冕堂皇的話,但他們實際上卻恰恰相反。看守所有一個小賣部,煙酒百貨非常齊全,但價格是外面同類商品的三、四倍甚至五、六倍,並且很多是假冒偽劣產品。看守所幾乎每天賣菜,一小盤西紅柿炒雞蛋就是10-15元,尤其是上面要來檢查時公然明目張膽地在大喇叭裏教給在押人員如何說謊來應付檢查,如果說實話就會遭到毒打。有的看守出口便是髒字,遇有不順心事,舉手便打。劉建國曾接到一大法弟子給他的信,信中勸他向善,不要與「真善忍」為敵,否則不得好報。他認為來信罵了他,不止一次地叫嚷他不相信報應,如果有那就儘快來吧,他就不怕報應。他認為國家規定的就是對的,就得執行。對此問題我曾說德國法西斯發動第二次世界大戰,血腥屠殺猶太人民也是對的嗎?在這個看守所裏關的大多數是刑事犯罪人員,有十幾個大法弟子。這些管教人員教人說謊、陽奉陰違,難以想像這些人會把犯人教育成將來不再做壞事的好人?

2001年11月13日,「三層樓」的王義新和另外一個人又來了,他們說要逮捕我,要我簽字。我斷然拒絕。他卻問我「你不是講真善忍嗎?」,我反問他「你明明知道我們講真善忍,都是好人,憑甚麼抓我們這些好人呢?」,問得他張口結舌。當我訴說他們打人的惡劣行為時,他說沒人看見;我說不管有沒有人看到,那是不可否定的事實。我話音剛落,王義新就讓我旁邊的人打我兩個耳光,然後嬉皮笑臉地衝我說誰看見了,沒證據。我又接著說「這是事實!」被非法關押105天了,通知我被逮捕。原來指望會很快獲得自由的,沒有想到邪惡迫害我們卻越來越殘酷。為甚麼邪惡的氣燄越發囂張,在某種程度上講是我們自己對邪惡的縱容所致。師父講過「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家都這樣做,環境就不是這樣了。」(《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

2001年11月17日,看守找我談話,告訴我:我的親屬正在給我辦理保外就醫,將要辦成了;如果絕食抗議,家裏人辦的事就會泡湯。另外兩名大法弟子因絕食抗議也被上背銬,強行下胃管。

2001年11月18日,這是個接見的日子。上午我的家人為我辦的事情得到證實。下午,大法弟子王斌被戴上腳鐐,第二天因絕食他又被加戴背銬。這位同修的堅定無畏激勵著我,鼓舞著我。後來我終於悟到:自己的路得自己走,未來得靠自己去開拓。於是,我向看守所提出書面要求:要求看守所無條件釋放,要求歸還被非法抄走的所有物品;如果五日內不予答覆,就開始絕食。號裏的人幫著所裏勸我,說何必糟蹋自己呢?我說不,為了真理,為了正義,作為個體付出代價甚至生命都是值得的!我為這一生能夠修煉法輪大法感到無比幸運。

幾個月後,因我的身體損害非常大,2001年11月20日,我被「保外就醫」釋放了。回到家,聽我的姐姐說為給我辦「取保候審」繳了3000元。王義新威脅我姐姐說:不要讓我撰寫他們的有關材料,更不允許上網公布,否則,隨時關押我。

2001年12月27日下午,我所在街道辦事處由人武部徐東開(徐文升?)部長及街道居委會負責人帶領另外四人闖進我家,聲稱要對我實行24小時監控,直到過完春節,就是上街買菜也要報知他們。我沒有接受,並警告他們這樣做是違法的。可徐卻說:拿誰的錢就給誰辦事,你願上哪告都行。我詢問了他們的姓名後,徐又說:你要告狀,哪告都行,可是我們的名字如果出現在傳單裏或互聯網上,那公安局可要抓你了;我說那是事實,我就是要把真相公布出來,你怕甚麼呢?

回家後,我得到一些驚人的消息:滄州市區和各縣辦了許多「洗腦班」,滄州市洗腦班,對外公開的名稱叫「滄州市法制教育中心」,每期20天,最多能容納八位大法弟子,每個房間兩張床,一個大法弟子和一個陪教人員。大法弟子有單位的,單位派人做陪教,沒單位的,必須是家裏不煉法輪功的來做陪教,並且繳4000元錢。那裏的工作人員採用勞教所裏的那一套,運用疲勞戰術,七、八個人圍攻一個大法弟子,白天說一天,晚上他們輪班睡覺,不讓大法弟子睡一會兒覺。有的洗腦班竟在大法弟子食用的飯菜裏下「迷魂藥」,以達到他們卑劣的目的;一位姓宋的大法弟子被小王莊派出所抓去慘遭毒打,全身衣服被血染紅,警察們不得不給他另買了一身衣服換上來掩蓋他們的罪行;黃驊市有的地方居然強迫大法弟子吃屎喝尿……

附:
*滄州市610辦公室主任:李東;郵政編碼:061001
*滄州市法制教育中心(市火葬廠附近);郵政編碼061001
主任:李鐵壁,手機:13931770115
教授:趙秋林,宅電:0317-2038679
處長:張欣明,宅電:0317-2036117
中心南房電話:0317-2063112
中心北方電話:0317-2063230

*中共滄州市委
值班室:0317-2027217,政法委:0317-2023939

*滄州市監察局
辦公室:0317-2054001,執法室:0317-2054044
信訪室0317-2054077值班室0317-2054014

*滄州市人大辦公室:0317-2024789
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0317-2054117

*滄州市公安局
辦公室:0317-2026287
紀檢委舉報電話:0317-2023044
指揮中心:0317-2027563,0317-2026175

*滄州市政府市長熱線:0317-12345
*滄州市司法局辦公室:0317-2025274,0317-2027809
*滄州市信訪局
辦公室:0317-2022175
接待室:0317-2022219

*滄州市勞動教養所
總機:0317-2062637,0317-2060034

*中國人民政協滄州
市委辦公室:0317-2024491
社會法制委員會:0317-2100334
提案委員會:0317-2100314

*滄州市檢察院
值班室:0317-2018834
辦公室:0317-2018849
法紀處:0317-2018814
監察處:0317-2018824

*滄州市新華區檢察院舉報中心:0317-3032000
*滄州市運河區檢察院舉報中心:0317-3022000
*滄縣檢察院舉報中心:0317-30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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