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21/41445p.html |
|
歐洲各法輪大法學會關於第23條立法的聯署聲明(譯文) |
|
【明慧網2002年12月21日】 保安局: 歐洲法輪大法協會反對執行基本法第23條的立法提案。 眾所周知,這項被大家稱為「反顛覆法」的立法提案,是直接來自中國獨裁政權的壓力而起草的,而且將可能去「禁止任何一個組織與在大陸被中共當局所禁止的組織結盟」。 這項法案也引起全世界廣泛的反對聲浪。2002年12月15日香港六萬名來自各階層的人士走上街頭遊行,當時「我們將贏得勝利」的呼聲在空中迴盪,這是香港主權移交中國以來規模最大的抗議活動之一。在歐洲,2002年11月6日歐盟外交事務委員彭定康(Chris Patten)在國泰航空中國貿易獎頒獎晚宴上表示:「香港的反顛覆立法是邁向歧途的令人擔憂的一步」。另外,2002年11月19日英國外交部部長傑克.司特勞(Jack Straw)說:「英國有責任確保銘記於聯合公報的人權與自由的維護。因此任何新的立法必須符合人權和自由以及香港的自治精神」。2002年11月18日英國政府在香港發表的一個聲明中,明確表示任何破壞依法行政、人權和基本自由的立法對香港將是「嚴重的損害」。美國國務院副發言人菲力普.瑞克(Philip Reeker)於 2002年11月22日在英國廣播公司(BBC)中表示,香港的任何制度必須是「透明和公平的」。 香港政府應留意人民的聲音。我們呼籲香港特別行政區當局在決定香港法輪功和其他團體的法律地位時,要保有香港自治的立場,要保證維持香港人民的權力和自由,並且依照各界普遍的要求,公開詳細的白紙法案供大眾諮商。 2002年12月19日譯 |
| 成文:2002年12月20日 發稿:2002年12月21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24:06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