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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社:布爾東先生對司法調查李嵐清一案表示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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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12月13日】法新社十二月十日巴黎報導--週二,巴黎律師威廉.布爾東(William Bourdon)表示對巴黎檢察院開始司法偵訊調查中國副總理李嵐清的機率表示樂觀,李嵐清被控告是在中國一使用酷刑的組織的負責人。

上週三,布爾東先生與他布魯賽爾的同事喬治﹒亨利﹒波迪埃(Georges-Henri Beauthier)一同在尼斯法院遞交了一份訴狀,控告李嵐清使用酷刑,當時後者正在當地。據兩位律師說,訴訟狀現已轉送至巴黎司法部門。

針對 「您認為檢察院是否會進行司法調查 」一問,布爾東先生週二在他律師事務所舉行的記者招待會上回答道 :「我認為會的。」並擔保他已經搜集到了「一些非常一致的跡象,其內容明確顯示了副總理所負有的責任 。」

四位申訴人是法輪功學員,包括一名法國婦女,他們控告李嵐清為「 610辦公室」負責人,該辦公室是國家機構,負責嚴酷鎮壓在中國被禁止的法輪功精神運動。

「只因為我是法輪功學員,我在2000年5月13日被抓。他們把我送進一個勞改局,關押了我22個月。在那兒我被非常厲害地酷刑折磨,他們用棍子毆打我,在連續48小時的時間裏不讓我睡覺,強迫我持續保持蹲著的姿勢10多個小時,把我綁在一個木板上然後用好幾根電棍電我。」趙明,一位31歲的中國人敘述道。

波迪埃先生評價道:「法輪功學員不是X 教成員。」

訴訟狀在尼斯遞交是因為當時李嵐清在前不久法國旅行時經過當地。據布爾東律師說,尼斯的檢察官,埃力克﹒德﹒蒙高菲耶(de Montgolfier),當即把 「燙手的白薯交給了巴黎 」。

法國簽署的1984年反酷刑條約,明文寫道一切依照該公約犯有酷刑罪的人可以被逮捕,追究其責任並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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