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日瀏覽  
  • 訂閱明慧  
  • 網站地圖  
  •  
     
  • 自由亞洲電台:香港大律師公會認為港府的就二十三條立法建議不符合國際人權法
  • 英國總領事館就香港特區政府實施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發表聲明
  • 捷克參議院副主席:當今的世界需要我們不斷地揭露一切非正義行為
  • 芬蘭國會議員致信中國駐芬蘭大使 呼籲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鎮壓
  • 國際自由貿易工會同盟發表聲明反對香港第23條立法草案
  • 大赦國際為營救羅容和羅真姊妹開展全球呼籲請願活動
  • 紐約州一名律師就法輪功學員在芝加哥中領館前被毆打一案致信庫克郡大法官和芝加哥人際關係委員會主席
  • 歐洲議員向歐委會提問:委員會準備以何措施防止香港23條的實施?
  • 加拿大在中加雙邊人權對話中提出法輪功被迫害問題
  • 英國2002年政府人權報告對中國人權狀況深表關注
  • 印尼國會及政府官員:法輪功在印尼是合法的
  • 加州國會議員:美國人民全身心地支持你們
  • 台灣副總統呂秀蓮致詞聲援法輪功
  • 美國國會議員就冰島“黑名單”一事致信國務院要求展開調查
  • 大赦國際澳洲維省代表在人權日法輪功研討會上發言
  •  

    首頁 > 社會支持 > 各界聲援


    英國總領事館就香港特區政府實施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發表聲明


     
      打印機版


    【明慧網2002年12月11日】(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八日稿)

    香港特區政府就落實執行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提出了立法建議,我們一直密切留意香港社會就此所作的討論。作為中英聯合聲明的一方簽署國,我們有責任確保聯合聲明所規定的權利和自由能在香港得到維持。

    我們已仔細研究了這份諮詢文件。這是自回歸以來香港制定的一項最敏感的法例,而諮詢文件也詳盡包含了各個題目。

    我們歡迎特區政府現正就此進行諮詢。我們留意到許多評論員及立法會議員均要求政府在向立法會呈交法例草案前,先以「白紙草案」形式公開有關建議條例的詳細內容。這明顯是特區政府管理的事務,但我們希望當局可讓公眾以某種形式參與討論條例的詳細內容。另一個重要問題是,條例獲得通過後的執行情況。這將是我們密切留意的事情。

    我們歡迎特區政府在諮詢文件中表明,作為指導原則,第二十三條的實施將符合基本法的各項規定,包括第二十七條及第三十九條。基本法第二十七條保障香港居民某些基本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自由。第三十九條訂明《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繼續有效,通過香港特區的法律予以實施。在仍未獲悉建議條例的實際用詞情況下,現時不能確定這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的原則是否有抵觸。

    諮詢文件建議可禁制危害國家安全的組織,其中一項情況是該組織從屬於某個在內地以危害國家安全為理由被取締的內地組織;我們留意到有關建議在諮詢過程中也引起了香港社會的關注,然而我們也留意到保安局局長有權自行決定不予跟從。香港法律制度的完整性及獨立性是香港賴以成功的重要因素,確保建議條例不會對此造成削弱是十分重要的。我們相信特區政府在草擬條例時將特別謹慎處理有關問題。

    我們也留意到諮詢文件中與傳媒有關的部份,包括煽動刊物,所引起的關注。新聞自由是香港的一個主要優勢。聯合聲明保障了發表意見的自由。任何對新聞自由和發表意見的自由作出限制的行動,均不符合香港的長遠利益。

    此外,諮詢文件的其他部份建議也引起了關注,包括某些政策的域外效力、增加額外的警權,以及某些建議罪行的關鍵詞語的定義和廣泛性。我們相信特區政府會詳細考慮這些,及其他的關注。特區政府已表明願意原則上寬鬆處理部份引起關注的地方,我們對此表示歡迎。

    我們相信香港的主要優勢在於維護法治及尊重人權和基本自由--包括結社自由和發表意見的自由。聯合聲明規定特區政府必須保障這些權利及自由。特區政府有責任在制定新法例時確保必須符合這個要求。任何不符合這些原則的法例對香港特別行政區都會造成嚴重損害。

    我們將繼續密切留意有關的討論。



    大法弟子備忘:

    “我過去講過,我說實際上常人社會發生的一切,在今天,都是大法弟子的心促成的。雖然有舊勢力的存在,可是你們沒有那個心,它就沒有招。你正念很足,舊勢力是沒有辦法的。”

    “決不要考慮舊勢力會給我們甚麼恩惠,常人社會會幫助我們甚麼。是你們在救度常人社會,是你們在救度眾生!……而大家在常人中,面對這些事情,雖然出現了這樣的不同的想法,甚至於更多人有不同的認識,出現一些常人心,這也不足為怪,因為修煉,在提高過程中,在你們證實大法、救度眾生、走向最後圓滿的這條路上就是坎坷的,明白後走好未來的每步,才是關鍵。”(《在2002年美國費城法會上講法》)


    明慧網版權所有 © 1999-2004 MINGHUI.ORG
      推薦給朋友
      意見和建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