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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蓋州市法院對大法弟子修曉雪非法判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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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11月9日】大法弟子修曉雪(女,21歲)為了告訴世人真相,救度被謊言矇蔽的老百姓,向世人散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於2002年7月被榜式堡副鎮長(趙永凱、張洪連、伍福民)綁架到當地派出所後送到蓋州市刑事看守所,惡警用酷刑逼問資料來源,修曉雪一身正氣、堅強不屈,展現出了大法的威力與大法弟子的威嚴,令邪惡膽寒。

蓋州市610恐怖組織及不法公安對修曉雪又加劇迫害,2002年9月4日蓋州市法院在沒有任何正規法律程序的情況下對其進行非法秘密審判,連家人都不讓出庭,並且法院戒備森嚴。

經核實,蓋州市法院無理指控修曉雪以「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判處修曉雪有期徒刑7年,並且不允許家屬上訴,如上訴就不許父母和她相見。可見邪惡之徒所做的一切是見不得人的,是怕曝光的。

修曉雪所做的一切都是行使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對她的判刑完全是非法的。希望國際社會予以關注和救援。參與陷害修曉雪的所謂法官和610恐怖分子、不法警察及相關不法之徒必將在不久的將來收到法律和天理的懲罰。

有關責任人名單:
劉家良:610恐怖分子,蓋州市迫害大法弟子的主要犯罪頭目。
宅電:0417-7814172,手機號:13941722292
蓋州市公安局,夏局長:手機號:13904173196
榜式堡副鎮長:趙永凱、張洪連、伍福民
蓋州市法院院長:洪作新,電話:0417-7812496
蓋州市法院審判長:溫麗華
代理審判長:陳瑋
代理審判員:孫世軍
書記員:劉曉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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