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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赦國際指中國繼續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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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11月17日】大赦國際在2002年9月的一份報告中指中國[江氏集團]繼續嚴重侵犯人權和鎮壓異議人士,包括繼續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報告摘譯如下:

綜述

大赦國際繼續深切關注中國境內嚴重違反人權的狀況,包括肆意拘留和監禁、不公正審判、酷刑折磨及大量死刑處決。在過去的18個月內,人權狀況惡化,大部份原因是由於「嚴打」運動,導致了嚴重濫用權力,包括死刑判決數量的飆升。酷刑和虐待依然普遍和系統性存在。

本份報告歸納總結了大赦國際對中國人權的主要關注點,包括:

◇「嚴打」運動期間增加使用死刑懲罰,導致大量處決的發生,這些處決往往經過的是不公正審判和草率審判;

◇在西藏繼續壓制人民言論、結社和宗教自由的權利,繼續關押大量良心犯,主要是佛教僧人和尼姑;

◇繼續鎮壓法輪功精神運動和其它所謂的「XX組織」。據廣泛報導,其特點是肆意拘留、酷刑折磨和虐待,特別是對那些拒絕放棄信仰的人。

◇嚴厲壓制言論自由,包括逮捕、監禁大量政治活動家、人權捍衛者、改革派和互聯網用戶。他們中許多人因定義含糊不清的「洩露國家機密罪」被拘留;

對法輪功精神運動的鎮壓

中國[江氏]當局明確表示「嚴打」的主要對像之一是法輪功這一從1999年7月起遭禁的精神運動和其它所謂的「XX組織」。值得嚴重關切的是中國[江氏]當局批准使用暴力作為鏟除這一團體的手段之一。

在中國,數以萬計的法輪功學員仍被拘留,尤其是如果他們不願放棄他們的精神信仰的話,就面臨遭受酷刑或虐待的嚴重危險。他們中絕大多數據信被關押在勞教所,亦即一種不經指控和審判的行政拘留形式。那些被指稱為法輪功負責人或組織者的人被判徒刑,還有一些人被關押在精神病院裏。大赦國際認為那些被剝奪了信仰、言論和結社自由,而沒有使用或提倡暴力的被關押者都是良心犯。

其中一個例子便是金子容子(中文名叫羅蓉),一位定居日本的中國公民。她於2002年5月24日在北京散發法輪功傳單時被捕。一個月後,即2002年6月2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勞改管理委員會下結論說羅蓉散發法輪功「宣傳資料」,「抗拒國家法律實施」和「擾亂社會行政秩序」。她被送往勞教所勞教一年半。大赦國際把金子容子稱為「良心犯」並正在呼籲立即無條件釋放她。

大赦國際仍不斷收到報告稱法輪功學員在押期間受到酷刑折磨或虐待。其中包括趙明的報告。他是一位來自吉林省長春市的法輪功學員。他在獲釋後講述了他於2000年6月至2002年3月被關押在北京團河勞教所期間所受的折磨,包括拳打,電擊,剝奪睡眠,強行灌食等酷刑手段。據法輪功方面報導,至少有450名法輪功學員死於關押期間(或獲釋後不久),大部份是因酷刑折磨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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